作者aqwa (我想去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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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準備聲援洪仲丘遊行的標語
時間Sat Jul 13 17:50:09 2013
※ 引述《ET01 (ET)》之銘言:
: 方法:
: 目前想到的是切幾塊壓克力板
: 用有色的電氣膠帶貼出標語文字
: 有沒有更方便經濟的做法?
: ~~~
: 暫時想到的標語
: "為洪仲丘討公道 究責殺人犯"
: "中華民國國軍專搞自己人 對外沒半步"
: "范佐憲 陳以人 出來釘孤枝"
: "軍事管理透明化專業化"
: "全民把關國防軍事預算"
: "全面檢討志願役士官兵素質"
: ~~~
: 以下開放鄉民提供點子
: ......
: 一旦確定要遊行
: 恁爸絕對想辦法到場舉標語!
好吧!既然鄉民有心
其實這件事凸顯出軍中有很多待改革的黑幕
第一、關禁閉或悔過 等剝奪人身自由的處罰
依照憲法第8條的規定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
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只有法院能夠依法定程序審問處罰
但是目前軍中卻僅由幾位「未具」司法官或軍法官資格的人 簡單評議
就對軍人之人身自由施以處罰 顯然違背憲法保留之要求
第二、軍事偵查、審判權
目前軍事偵查、審判權都是由軍事檢察官、軍法官辦理
並非由獨立審判的普通法院辦理
軍事檢察官、跟軍法官都是具有軍人身分之人 看起來比較像是行政懲戒機關
撇開其專業素質可能不如司法官這點
其所能使用之資源、人力 亦是軍中資源
在軍中極端嚴苛的階級制度下
我們很難想像軍事檢察官跟軍法官
能夠不被關照而獨立公正的行使職權
因為你被關照、被刁難 你的軍旅生涯就結束了
車貸、房貸、老婆、小孩、老爸、老媽要誰養?
怎麼想都不可能會公正
在軍方掌有偵查、審判之權限 球員兼裁判
我們要的真相恐怕早就被湮滅了!
我們再回想江國慶事件 就可以知道 軍事偵查跟軍事審判的素質如何了!
為免這兩件事再發生
「保障人身自由」、「軍事審判權回歸司法院」 應當是重要的議題
可以當作遊行訴求的標語
只不過媒體跟政府有沒有腦去重視 又另當別論了!
大家加油!為軍事改革盡一份心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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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24.40
※ 編輯: aqwa 來自: 210.69.124.40 (07/13 17:52)
→ tyrande:qn 我喜歡你 07/13 17:50
噓 takmingnoob:還要開燈喔 07/13 17:51
推 bensonuong:當然是鬼島系列 07/13 17:51
推 nobunagaoda:早該回歸司法體系了,推妳一個 07/13 17:53
噓 horain:"嚴懲殺人犯" "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 07/13 17:54
推 ellisnieh:中肯推 07/13 17:55
→ benza:軍官都沒照像手機打卡!??? 07/13 18:00
→ holygoner:"憲帝你是國軍救星"、"人民的希望" 07/13 18:12
推 DuckWu:狗官不辦,拒絕當兵 07/13 19:57
推 ET01:原文被刪= = ......推你一把! 07/13 21:20
→ freewashid:軍旅版討論串還在 07/13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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