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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SARS疫情弄得人心惶惶 我們有越來越多同學因此不參加畢旅了 也有很多人擔心之後能否出團 所以我想請教一些問題 如果到出發前泰國的疫情也嚴重起來 導致大家不想去了 那要如何處理呢 是要根據定型化契約第二十八條 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之事由 還是以二十七條 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處理 又若能以二十八條處理 我們又需要負擔多少費用呢 如果簽約後我們又不想去了 那要再出發前多少天通知旅行社 才可以全額退費呢 還是簽約後就不能取消了 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3.140.57
my99: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Now.to/1l1118.168.185.126 08/30 10:41
> -------------------------------------------------------------------------- < 作者: Okeiph (凱爺網站搬家了^^) 看板: Gra-Travels 標題: [情報] 關於SARS疫情 觀光局發布的新聞稿~ 時間: Mon Mar 31 21:47:53 2003 主題:觀光局因應「非典型肺炎」之相關處理情形 交通部觀光局新聞稿 發佈日期:九十二年三月十九日   近日東南亞、大陸地區連續發生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非典型肺炎),交通部 觀光局業已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函通知旅行社出團至中國大陸、香港、 越南、新加坡等曾有通報疑似病例之地區者,應勸導旅客儘量避免前往人多擁擠 之公共場所,如有旅客出現發燒、乾咳、呼吸困難等症狀,應儘速於當地安排病 患就醫,並應善盡告知同團旅客之義務;對於自上述地區回國,且有可能與病例 接觸的民眾,如有發燒等不尋常的呼吸道症狀,應即通報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並就 醫;旅客返國入境時,若出現不適症狀,亦應填寫「症狀聲明表」,並請旅行社 協助分送表單給前往東南亞、大陸及香港之旅客。   觀光局表示,依據目前世界衛生組織(WHO)及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發布之訊 息,並未禁止國人或旅行社出團至上述地區旅行,惟仍有國人基於安全理由而取 消出國之行,衍生與旅行社退團解約之處理問題,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 旅行社對於取消出團旅客,係得收取取消費,惟為維護旅客權益及兼顧旅行業者 營業損失,該局已與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協商同意以下處理原 則:協調航空公司不要收取取消費,旅行社亦僅向旅客收取已支付之必要費用及 手續費,如果旅客要延後出發,則不扣除費用。 上述處理方式將由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於三月二十日再 與航空公司協商確認。 資料來源:http://www.tbroc.gov.tw/tour_info/user/m1.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1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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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作者: Okeiph (凱爺網站搬家了^^) 看板: Gra-Travels 標題: [情報] SARS疫情處理(續) 時間: Mon Mar 31 21:50:05 2003 主題:觀光局因應「非典型肺炎」之相關處理情形(二) 交通部觀光局新聞稿 發布日期: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針對媒體報導:世界衛生組織(WHO)宣布香港及大陸地區為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SARS)疫區,造成出國旅遊旅客向旅行業要求全額退費之情事,交通部觀光局表示 :經向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查證,世界衛生組織並未作上述宣布,而係公佈加拿大 多倫多、新加坡、中國大陸廣東省、香港及越南河內為感染地區(Affected Areas)。 故旅客取消上述地區之行程,其退費原則依據三月二十一日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開會決議:旅客如前往該流行疾病主要影響地區,有被感染之客觀風險存在,旅客因 疑慮而擬取消行程者,應可認為有不可歸責之事由,得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範本 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旅行社不得收取「取消費」,至於前往其他地區擬取消行程者 ,仍依國外定型化契約書範本第二十七條規定收取一定比例之取消費。 資料來源:http://www.tbroc.gov.tw/tour_info/user/m1.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1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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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作者: iunwind (柚) 看板: Gra-Travels 標題: Re: [問題] 恐怖的SARS...... 時間: Mon Mar 31 21:55:25 2003 我也有這個問題.... 針對這個問題, 我問了旅行社和品保協會 "25068185".... 得到的答案是.... 假如世界衛生組織宣佈我們要畢旅的地點為疫區或感染區.... 那品保協會會公佈, 只要一公佈為疫區, 那就是按照契約28條... 只要支付旅行社所支付的必要支出即可...不需再支付賠償金..... 如果非疫區或傳染區, 我們自己害怕不想去了.... 那就是算旅客任意取消合約, 要按照27條的規定... 要支付旅行社賠償金...前三十天取消就支付團費10%... (扣除簽証費後, 團費的10%, 假如旅行社的必要支付大於10%的部份也要賠償) 所以基本上沒有全額退費的事, 航空公司會要求在一定時間內付訂... 否則機位會被cancel掉.. 而且要取消的話...航空公司也會跟旅行社收取消金... 旅行社跟航空公司保留多少機位, 一取消就要付多少取消金.... 這部份, 就要由旅客自行吸收了... 那所謂旅行社必要的支出, 我問了一下... 大概是簽証費, 航空公司訂金等等, 可請旅行社開明細... 算一算大概都會超過團費的10%...那就是我們要支付的賠償部份.... 想想, 如果因為同學害怕sars而無法出團, 而畢旅的地方又不是衛生署公布的疫區.... 那....損失就大了...因為要負擔恐怖的違約責任... 勸告要去畢旅的人兒, 如果想取消, 最好在出發前三十天就通知旅行社... 不然時間越接近出團日期, 要賠償的%數就更高了.... 嗯, 這是我初步得到的訊息, 如果不夠清楚的 可以自己打去品保問哦... ※ 引述《SStar (星星)》之銘言: : 最近的SARS疫情弄得人心惶惶 : 我們有越來越多同學因此不參加畢旅了 : 也有很多人擔心之後能否出團 : 所以我想請教一些問題 : 如果到出發前泰國的疫情也嚴重起來 : 導致大家不想去了 : 那要如何處理呢 : 是要根據定型化契約第二十八條 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之事由 : 還是以二十七條 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處理 : 又若能以二十八條處理 : 我們又需要負擔多少費用呢 : 如果簽約後我們又不想去了 : 那要再出發前多少天通知旅行社 : 才可以全額退費呢 : 還是簽約後就不能取消了 : 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9.91.5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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