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echen84918 (小軍)
看板Gra-Travels
標題[抱怨] 讓人非常不高興的惡劣旅行社!!!!!!!!!!!!!!!!!!!!!!!!
時間Mon Jun 15 20:16:59 2009
接下來要說的,皆為極度令人不滿意的事實
今天我家閃光,他們每年都會去日本玩一到兩次
團費也很高,每個人通常都是5萬到7萬以上都有
他們前幾個月跟嘉義一家業者簽約
北X星三號行程 XX旅行社!!!!!!!!!!!
但每個人各自繳交訂金一萬五 同時簽的訂金合約
上面註明是三號頂級行程
到今天
我閃光的母親
上網去看看
卻發現自己被安排在北X星2號行程
很納悶的同時
打電話去旅行社問
那個負責的業務 陳小姐
竟然跟我閃光母親說
之前公司說要換行程(換的原因我不清楚...)
那業務陳小姐也坦白的說~~~是她自己忘記通知我閃光母親~~~
~~~是她自己忘記通知我閃光母親~~~
~~~是她自己忘記通知我閃光母親~~~
更扯的來了
他到我閃光家裡時
還口氣語帶威脅的說
如果因為被換團就不去的話
除了之前繳交的定金一萬五*五 = 七萬五
要全額沒收之外
我閃光它們還要賠償旅行社
每個人團費的30%
也就是約 51000*0.3*5 = 76500
意思就是
我閃光她母親
非但不能去原本簽約的團,還要賠償75000+76500 = 151500
馬的B
這真的很誇張
又不是自己不去,是被換團才不去的啊
這樣子感覺是被強迫中獎去參加其他團
甚麼道理壓????
我手上這邊有一份 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
第14條寫說
因為旅行業者疏失,在出團日期 前2日到前20日才通知客人
造成客戶無法成行者,業者應賠償客人30%
但是那位業務竟然說 要我閃光母親去賠償公司
因為那是公司規定.....跟合約無關
完全顛倒是非了!!!
現在是怎樣??
政府法令都是假的就是了嗎?
當業務可以當到這麼流氓嗎??
舉個例子,
今天我花十萬去參加歐洲豪華團
付了3萬訂金之後
然後在出團前18天才發現業者把我換到德國豬腳團
打電話去抗議,說我被換團沒有被通知,還是自己發現的
然後覺得這樣很不尊重,且德國豬腳團也沒有興趣去
所以我不想去了!!
然後業者竟然可以說不去可以
訂金沒收外加要賠償30%旅費
也就是我要賠償三萬加三萬 = 6萬
不想被罰錢的話,我就一定要配合業者參加德國豬腳團....
這是~~啥小~~朋友的道理????
希望這家旅行社可以給滿意的答覆
不然我一定公布業者的資料!!!!
有板上的人有類似經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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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是座天秤;只是.....
不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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