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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reenparty.org.tw/introduction.php?itemid=556 綠黨支黨部運作辦法 本法於2006.7.22 經綠黨2006年第三次中執評委會議討論後通過。 1. 法源: 本辦法依綠黨黨章第九條訂定之。(即第二款...支黨部及議會黨團之設立辦法另 訂之。) 2. 目的: 為加強本黨黨務發展,鼓勵黨員參與公共事務,本黨以議題支黨部及地 方支黨部為黨員組織之基本機制。 支黨部之運作應符合草根民主原則。 3. 議題支黨部: 黨員得針對任何公共議題結合成立議題支黨部,以代表本黨採取集體行動或發言。 議題支黨部之成立應有五名以上黨員連署或加入,並於每年黨員大會時確認名單。 議題支黨部應設置召集人一至兩人,由支黨部成員互推之。 召集人對內負責聯繫及組織該支黨部成員,對外得代表該支黨部針對該議題發言。 議題支黨部之重要行動與聲明,須經該支黨部成員討論通過。 黨員應於入黨時選擇加入至少一個議題支黨部,最多不得超過三個。 並得於每年黨員大會時更新資料。 黨員入黨一年以上,方得發起成立議題支黨部,或擔任該支黨部召集人。 4. 地方支黨部: 地方支黨部以台灣縣市行政區劃為依據,為選舉時本黨人力動員基礎。 地方支黨部之成立不受人數限制,隨時由秘書處根據黨員資料更新名單。 地方支黨部應設置召集人一至兩人,由支黨部成員互推之。召集人對內 負責聯繫及組織該支黨部成員,對外得代表該支黨部針對該區域地方事 務發言。 黨員應於入黨時填寫其主要活動區域或認同區域,由秘書處據以分派其 所屬地方支黨部。 5. 與中央黨部之聯繫: 支黨部對外公開舉辦或參與之活動,應主動告知中央黨部秘書處,以便 列入黨務記錄。發言記錄或活動記錄,應主動提出報告,以便秘書處上 載於綠黨網站。 支黨部辦理活動若需要中央黨部經費補助或其他協助,應向秘書處提出 計畫書,送中執會討論決議。 6. 施行日: 本辦法經綠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議通過後施行。 -- 五花綁 忽而將出換美久 千斤囚 與爾同消萬古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