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瑞河:聯盟球團應尊重合約精神
【台北訊】
職棒轉播權出現爭議,聯盟代會長洪瑞河表示,早在去年6月就完成議價手
續,緯來、年代擁有優先續約權,聯盟球團應該尊重合約精神,他說:「就目
前情況來看,兩年後公開招標很適當。」
洪瑞河表示,去年統一、興農曾代表聯盟與緯來議價,6月30日同意支付每
年、每隊6000萬,與緯來、年代協議續約,當時兄弟、中信、La new、誠泰都
在續約同意書上簽字,統一晚了點,但周一也簽了,只剩興農沒簽。
洪瑞河說,合約中的優先續約權規定,第三家有意轉播的業者,議價價碼
需超過10%以上,以6200萬來計算,ESPN提出的價碼至少應該要有6800萬,但據
他所知,ESPN並沒提出這樣的條件。
去年10月初,常務理監事會決定,授權前會長陳河東全權洽談轉播事宜,
之後,緯來、年代同意提高權利金為每年6200萬,合約年限由三年改為兩年。
洪瑞河指出,聯盟已經和緯來、年代達成優先議價,已經簽字的合約,就得遵
守。
洪瑞河表示,多數球團已有共識,計畫兩年後與緯來、年代的合約滿了之
後,再採取公開招標方式。
不過興農執意轉播權交給ESPN,棒球界人士認為,會出現爭議,主要在於
興農對五隊簽署的「續約同意書」有認知上的差異,這一點有待釐清。據了解
,若興農最後和ESPN簽約,最壞的地步可能走上法律途徑,緯來、年代甚至依
法提出「假處分」。
也就是說,若緯來向法院提出假處分申請,同時法院同意執行,包括3月12
日開幕戰以及興農50場主場的比賽,ES-PN都不得轉播。
【2005/02/04 民生報】
http://udn.com/NEWS/SPORTS/SPO5/24990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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