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祺)
若緯來憑藉與中華聯盟簽有轉播合約,但因轉播權利受損而向法院提出假處分,使得
開幕戰無法順利進行、ESPN無法直播,那怎麼辦?
現在中華聯盟、各球團抱持的原則是,在還沒看到興農牛售予ESPN、民視50場主場轉
播權合約的白紙黑字前,不對任何假設性的問題進行回答。但是,很多可能性的問號會一
直衍生出來。
緯來電視台副總經理何孝齊公開說:「緯來、年代電視轉播合約是與6支球團一起談
的。」緯來認為與聯盟、球團的轉播合約站得住腳,一旦認為權利受損(1/6轉播權為ESP
N擁有),若向法院提出假處分讓比賽不能進行,這就關乎35天後的開幕戰是否能順利開
打了。
若4家電視台因轉播權爭議走上法律途徑,那是不是比賽照播、官司照打了?若某球
隊有著與緯來、年代的企業夥伴關係、情誼而提出不授權ESPN播出他們的出賽,那麼ESPN
播得成比賽嗎?
今年的職棒會是個紛爭的年代,問號可能比昔日兩聯盟對峙時還多,還更難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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