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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15  中時晚報 就法論法 共存共榮 楊俊斌 中華職棒電視轉播權搞不定,興農牛總裁楊天發,執意走自己的轉播路,和其他五支 球隊槓定了,就算未來牛重回聯盟,心結難解,未來還有得吵。 興農牛決定賣掉自己的主場轉播權,在法理上是不是站得住腳還有討論的空間?在情、 理上則難逃五支球團的壓力。就職業運動的發展里程,各自經營主場、商品、轉播權是未 來式,是一定要走的路,讓球迷和球團本身決定球隊存在的價值,及永續經營的能力。 以美國職棒為例,聯盟所屬球隊意欲轉售或換主場城市,必須得到三分之二董事會的 同意。董事會成員則為各球團老闆。台灣職棒的常務理事會和美國職棒大聯盟董事會有類 似的功能。而全國性的電視轉播權採公開招標方式,由一家得標,再由得標公司取得權利 之後,賣給地方性的有線電視。 台灣的職棒環境,只能算是小型的職業運動,最高薪的球員不過月薪三十萬元台幣, 比起美、日動輒億元還有很大的差距。過去分裂成兩聯盟時代,台灣棒球此因此付出不少 代價。 發展百年的美國職棒,重大的決議,最後的裁決者還是以多數決為依歸。興農牛的獨 走想法或許在成熟階段,是不錯的選項,如果還是在傷合時期,台灣的棒球是不是因此再 傷一次,值得觀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89.235
ryvius0723:所以洪教主才說常務理事會以後改成多數決好了218.162.131.251 02/16
ryvius0723:不過改多數決 最不利的應該是洪教主自己吧XD218.162.131.251 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