贏得多比不上和得多?
以現行的中華職棒球隊戰績的排名標準,是以勝率為主,所以和場數愈多的球隊
,在計算勝率時分母愈小,當然愈佔便宜,等於變相的在鼓勵球隊,有和局的機
會時,儘量求和,不用冒險積極去追求勝利,否則不幸反吃了敗戰,必定得不償
失。這是現行制度下非常合理的作戰策略,卻也有最大的盲點,那就是勝場數最
多的球隊,不見得是冠軍,我們在去年下半季的興農與兄弟間的戰績差異,就得
到了驗證。
上半季奪冠的統一獅,則因為有多達四場的和局,沒有和局的球隊若想在勝率上
超越獅隊,則必須要比獅隊的28勝多3勝才能達到,更是讓人感受到和局驚人的
威力。因此中華職棒場上,比賽真正的目標可以不必在「求勝」,而是在求「不
敗」,這是非常大的比賽策略上的差異,也因此將會形成比賽品質下滑的隱憂。
制度可以讓球隊追求勝利
在國際運動界,如果容許和局的比賽出現,為了鼓勵球隊求勝,增加比賽的可看
性,通常不會用勝率來作為排名的標準,美國的職業冰上曲棍球聯盟(NHL)如
此,全世界各國的主要足球聯盟甚至世界盃也是如此。他們多半採用積分制,勝
一場得三分,和一場一分,落敗則沒有分。如此一來平手三場的得分才抵得上勝
一場的積分,當然比賽過程中個個奮勇爭先,力求勝利。只是在世界各國的職棒
聯盟中,還從未採用這樣的制度,那是因為這些職棒聯盟不是根本不容許和局收
場(例如美國大聯盟),就是盡力減少和局出現的機會(如日本職棒),但是台
灣呢?
中華職棒對於延長賽的規定,是12局或是比賽時間超過三個半小時依舊平手的話
,就判為和局。以去年球季為例,共出現12場和局的比賽(正好上下半季各六場
),不算少,但也並非特別多。如果仔細去研究這些比賽的內容,你會發現沒有
一場和局的比賽是打到12局的,甚至打到11局的也只有兩場,打到10局的有五場
,而只打滿正規9局平手,比賽就不能再延長的竟然有五場之多!
再看和局的比數,則更有高達八場是屬於低比數(兩隊得分和不超過六分)的比
賽,這代表什麼意義?這表示我們的職棒比賽節奏實在太緩慢了,平均每局花費
的時間也實在太長了;三個半小時永遠打不到12局,那麼,聯盟「12局延長賽和
局」的規定,不是在欺騙球迷嗎?
努力嘗試減少和局出現的機率
職棒是一種娛樂事業,也是一項服務業,所以要隨時注意顧客(球迷)的需求以
及感受。如果現在馬上進行一項意見調查,相信絕大多數的球迷不希望看到和局
的比賽,而且大家對於延長賽只有三個半小時的限制早有怨言。
然而以現階段中華職棒各隊球員(尤其是投手)的質與量,縱使一周只打三場(
偶而四場),也無法延用美國職棒的方式,無論延長久,都一定要打出勝負。換
句話說,我們仍然必須對延長賽有所限制,並且必須容忍和局比賽的出現。但是
如何從制度面的修改,去嘗試努力減少和局比賽出現的頻率,則是聯盟責無旁貸
、刻不容緩的事情。
恢復以往的四小時限制
其實如果從心理的層面著手,最容易的方式就是將以勝率為戰績排名標準的制度
,改為前述的積分制。這樣馬上就在適當的獎勵下,不但提升了各球團的求勝慾
,而且會完全改變教練的對戰態度,以及在和局的比賽中後段戰術的運用。觀眾
看到的絕對是積極的搶攻,而非消極的拖延,則比賽的節奏加快,品質及可看性
自然增加。
另外,12局的比賽也可作為延長賽的標準,但以現階段中華職棒的比賽速度卻永
遠在三個半小時內打不到,而過去在職棒初期,也曾用過四小時作為比賽時間的
限制,並且現在各球隊的球員人數漸多,已快可以有二軍的成立,打延長賽的條
件遠比過去優異,但是為什麼延長賽的時間限制就不能恢復成以往的四小時呢?
這麼簡單的方式,職棒聯盟為什麼就不能展現誠意,來為顧客的球迷權益作些小
小的努力呢?
【Hit!職棒迷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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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5.51.219
你愛看和局的比賽嗎?
‧HIT!職棒迷 2005/02/07
在國際運動界,如果容許和局的比賽出現,為了鼓勵球隊求勝,增加比賽的可看
性,通常不會用勝率來作為排名的標準,美國的職業冰上曲棍球聯盟(NHL)如
此,全世界各國的主要足球聯盟甚至世界盃也是如此。他們多半採用積分制,勝
一場得三分,和一場一分,落敗則沒有分。
【文/袁定文】
時間是晚上的10時01分,場上的職棒比賽在2比2平手的情況下,進行到10局下半
,一壘有人,一出局,主隊的打者拎著棒子慢慢的走上打擊區。
此時我們突然發現休息區內的教練不斷的要求暫停,不是要換代跑、代打者,就
是要求再與打者面援機宜要再溝通;而打擊者也行動遲緩,不是以繫鞋帶,就是
以看教練的暗號為由,拒絕快速就打擊位置。等到終於投打一切就緒了,打者也
必定非常有耐心的慢慢等球,絕不輕易出棒,讓場上的時間一分一秒的流失。
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他們在等什麼?他們難道不知道,減緩比賽的節奏,無形
中就在降低比賽的品質?
原來他們是在刻意讓時間超過10時05分,使比賽達到三個半小時後,根據聯盟規
則就絕對不會有下一局(第11局)的比賽,則地主隊就算本局未得分獲勝,卻也
至少立於不敗之地,能以和局收場。只是看了一場沒有勝負的比賽,絕非觀眾買
票進場看球之所願,那麼球迷的權益在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