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ybj (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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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職棒風波塵埃落定 北檢:證據不足無法定罪
時間Fri Mar 4 20:57:21 2005
職棒風波塵埃落定 北檢:證據不足無法定罪
【中央社 記者陳亦偉台北四日電】
台北地檢署今天將一九九六年職棒簽賭案未結案部分偵結,二十七名當時分屬龍、象、牛
隊的球員獲不起訴處分,檢方認為,沒有證據顯示涉案球員收錢,球員對失常表現也能合
理解釋,依現行刑事訴訟制度,無法將他們定罪,檢方希望所有球員記取教訓,今後不再
重蹈覆轍。
纏訟八年多的職棒簽賭案,台灣高等法院去年底判決定讞,將絕大多數時報鷹球員及三名
統一獅球員判決有罪,但均可緩刑。當年台北地院審理時,根據前鷹隊投手郭建成等人的
供詞,將包括陳義信、賈西(現統一獅凱撒)、張泰山、黃忠義等二十七人簽分另案,函送
台北地檢署調查,使得案件一分為二。
北檢表示,當初檢方收到案件時,院方並無移交相關卷證,僅有郭建成及組頭等人的說詞
,加上鷹、獅兩隊的部分進入法院審理後,法官未提供相關資料供檢方參考,使檢方必須
等法院審完才能調查這二十七人的待證事由,去年底法院判決定讞後,檢方立即加速偵辦
,並非有意延宕。
承辦檢察官向年代電視台調閱職棒七年二十五場被指有問題的球賽轉播影帶勘驗,逐一記
下每名打者或投手的球數及交手過程,並於農曆年後密集傳喚球員凱撒等人訊問。
以凱撒為例,他向檢察官解釋職棒七年七月二十二日的龍牛賽,他是在第五局臨時被叫出
場救援,與平日第八、九局才出場救援的習慣有相當差異,在適應不足的情況下才接連被
擊出安打失分,檢方勘驗畫面,也發現他被擊出全壘打的球屬下墜偏低,並非「紅中」直
球,此外,檢方在他當年的外幣帳戶也沒有查出異常紀錄。
至於其他球員,檢方勘驗影帶,認為有人是在雨中出賽(陳義信、白昆弘、吳復連等),有
的當年並非主力球員 (葉君璋),對照整場及全年的表現,「難謂有故意放水之嫌」。
檢方不起訴處分書指出,二十七名被告球員的涉案,除郭建成及組頭等人片面臆測或聽聞
外,並無任何其他積極證據顯示他們與黑道或組頭掛勾、共謀打放水球情事,在犯罪嫌疑
不足情況下處分不起訴。
承辦檢察官鄭堤升指出,打放水球涉及背信、詐欺等罪,但罪名若要成立,不僅需有確定
打假球的行為,也需有收受不法財物證據,兩項要素均構成才成立犯罪,縱然當中有部分
場次有疑似放水之嫌,但檢方依法辦事,證據條件不足,就不能入人於罪,他請球員珍惜
職棒好不容易回復的榮景,切莫再涉放水、簽賭案件,自毀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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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jkingjj:不愧是我的刑個教授....鄭檢察官真是明察秋毫 218.160.52.36 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