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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ma ( 王烏 王馬 女子 土褱 )》之銘言: : ※ 引述《CARNNIE (有你真好)》之銘言: : : 手上沒書....=.= : : 不過印象中有唸過一段有關於這類問題的專題 : : 是叫「容許風險」嗎 : : (請其他更專業的人有空給個答案吧) : : 以拳擊為例 : : 基本上在這類有風險的運動比賽當中 : : 運動員本身參加這些比賽,理應明知會有一定的傷害風險 : : 運動員在明知傷害可能發生的情況下仍然參加比賽,就該容許傷害可能發生的風險 : : 一旦運動員受傷 : : 假設對方不是故意,也沒有其他客觀情況證明運動員的傷害可歸責於他人 : : 那麼該名運動員只能自認倒楣 : : 這次酷龍受傷,除非有人能證明JOE是故意的 : : 不然在球場上的傷害是很難要求對方負責 : 容許風險不是在基本風險裡面嗎 : 應該還有"道德風險"這項的樣子 : 不過我不是很確定 手上沒書 基本上運動造成的傷害都不太可能有刑責 除非真的是故意的 但是這很難舉證 法律系有云"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不過民事侵權責任倒是應該可以用 ---- 運動傷害應該算是一種阻卻構成要件 所以 除非故意 不然真的很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4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