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seeaa (坎米斯翠(307))》之銘言:
: 針對這次曾華偉被觸身兩次的事件
: 讓我想到一些問題
: 雖然這樣講不太好 不過我真的覺得喬先生是故意的 (純主觀)
: 離題了 ok~~anyway
: 我想要問一個問題 就是如果曾華偉真的傷勢很嚴重的話
: 喬伊要不要負責!!!!!!!!
: 如果不負責的話 未免太說不過去了
: 雖然球場上棒球沒有長眼睛
: 也就是說 今天我在球場上失投砸死人的話也不用負責囉??
: 如果不用負法律責任的話...........天理何在
手上沒書....=.=
不過印象中有唸過一段有關於這類問題的專題
是叫「容許風險」嗎
(請其他更專業的人有空給個答案吧)
以拳擊為例
基本上在這類有風險的運動比賽當中
運動員本身參加這些比賽,理應明知會有一定的傷害風險
運動員在明知傷害可能發生的情況下仍然參加比賽,就該容許傷害可能發生的風險
一旦運動員受傷
假設對方不是故意,也沒有其他客觀情況證明運動員的傷害可歸責於他人
那麼該名運動員只能自認倒楣
這次酷龍受傷,除非有人能證明JOE是故意的
不然在球場上的傷害是很難要求對方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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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印象,可能有錯,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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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就是要笨一點 天真一點 才能活出自己的快樂
~By鹹魚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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