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uardian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板最新板規 (2007年修訂版 v1.0) ───────────╮ │ │ │ 前言:為有效利用本板板面進行球迷間感情交流及討論,並維持本板之討論品質 │ │ ,故制訂此板規。相關規則如下。 │ │ │ │ 刪文條例: │ │ │ │ 第一條 違反下列刪文條例者,文章刪除。情節嚴重者,劣文退回。 │ │ 第二條 內容涉及非理性攻擊球員或本看板使用者之文章。(人身攻擊條款) │ │ 第三條 內容來源無法證實之文章。(簽賭文條款) │ │ 第四條 未取得原作者同意而逕行轉錄、刪改之文章。(智慧財產權條款) │ │ 第五條 內容空洞、無明顯意義之文章。(一行文條款) │ │ 注音文、火星文等難以表意之文章(注音文條款) │ │ 第六條 與本板事務或討論內容無明顯相關之文章。(廣告文、黑特文等) │ │ 第七條 詢問網路即時轉播之文章。 │ │ 第八條 於比賽進行中詢問比數之文章。(轉播文條款) │ │ 第九條 文章內容有直接、間接造成板友反應過度、情緒不良之虞者 │ │ (引戰文條款) │ │ 第十條 文章內容涉嫌違反中華民國現行法律者 (太上條款) │ │ 第十一條 除上開各條外,其餘文章刪除與否,板主得視情況逕行處理。 │ │ 第十二條 本條例由興農牛板板主群一致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 │ │ 水桶條例: │ │ │ │ 第一條 文章或推文中帶有惡意髒字或不禮貌之文字者。 │ │ 第二條 在推文中引起爭端者。 │ │ 第三條 蓄意更改本隊或友隊球員隊名、姓名、綽號者。 │ │ 第四條 模仿他人帳號造成辨識困難者,逕行水桶。 │ │ 第五條 冒充興農支持者於他板引起爭端或鬧事者,逕行水桶。 │ │ 五之一 本板使用者於棒球板或中職群組因鬧板遭水桶處分時,連坐之。 │ │ 第六條 若有本條例未曾規定之事件發生,板主群可於商討後逕行處分之。 │ │ 第七條 違反上開水桶條例者,板主得處以警告或水桶之處分 │ │ 水桶之處分最低期限為一星期,最重為無限期。 │ │ 第八條 如有板友於比賽進行中,以推文或發文方式許願(又稱祭品文), │ │ 但於願望實現後未確實還願。該許願板友永久水桶之。 │ │ │ │ 第九條 本條例由興農牛板板主群一致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 │ 2008年四月 興農牛板主群一同         │ ╰────────────────────────────────────╯ 新增水桶條例第八條。請板友多加注意。 -- 要求媒體自律 拒絕劣質媒體造假報導 拒看劣質新聞 還我們良好的新聞品質 http://www.pixnet.net/album/Zeel/1814558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veWXzSUgOE&N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36.149 ※ 編輯: Zeel 來自: 61.230.36.149 (03/25 22:43)
Z55T:辛苦啦 03/25 22:42
jianoon:第八條...XDDD 03/25 22:42
mengchao:兩個第八條?? 03/25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