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ldman1975: 合約經書面修改(如簽同意書)即無所謂違反原始合約情 10/30 10:36
→ oldman1975: 事,我覺得工會訴求點錯誤,不如依民法247-1條第4款主 10/30 10:36
→ oldman1975: 張浮動薪資同意書無效,比較直接了當,若最終能形成判 10/30 10:36
→ oldman1975: 例,未來對於全聯盟球員也是保障;不過,與原僱主對 10/30 10:36
→ oldman1975: 簿公堂的球員,除非具備超常的市場價值,其他三隊應 10/30 10:36
→ oldman1975: 該是不會收了 10/30 10:36
推 aibahikari: 30%不就有可能低於一軍規定的七萬 二軍規定的五萬了 10/30 12:23
→ aibahikari: 嘖嘖 10/30 12:23
推 ilovelin20: 強迫簽署的東西不具法律效力 10/30 12:41
推 Nobita: 重點還是在原始合約裡有沒有空謝說的那一條 有就很難爭 10/30 14:08
→ Nobita: 有的話就是 球員要舉證減薪&減薪幅度顯不合理 10/30 14:08
→ Nobita: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10/30 14:09
→ turkey0315: 丟臉...營收上千億的財團居然為了幾萬再爭吵... 10/30 22:15
→ turkey0315: 建議林義守~謝領隊已嚴重破壞集團形象 應該將其釋出 10/30 22:16
推 superdevil: 林義守本來就是標準台灣生意人 11/01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