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時間為2015年11月3日下午四時前。
根據規定,欲行使自由球員規定的球員,只要今天前,向球團表達行使意願即可。另外第141條規定,「該選手所屬球團應於接獲選手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限於次日下午4時前)以書面方式通知聯盟,該申請書之正本,應於3日內送抵聯盟。」
所以今天下午,中華職棒聯盟官網公告之第2點,「各球團通告選手行使自由球員權利最終時間為2015年11月3日下午四時前。」是指球團接獲選手行使通知後,應遞交給聯盟的完整程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2.18.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hinos/M.1446452332.A.774.html
※ 編輯: somebody1025 (163.22.18.32), 11/02/2015 16:26:38
【11/2台北】
1.LAMIGO球團林智勝、陳金鋒選手11月2日依本聯盟規章行使自由球員權利,特此公告。
2.各球團通告選手行使自由球員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