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uineaPi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請教板主, 精華區有關本院(嘉義上哲)的黑函還要放多久, 該女是本院員工, 因冒用老板娘的名義到遠百領取紀念品, 經遠百店員告知, 她還不認錯, 後來老板娘實在容忍不下了, 請其離職, 對方被解雇後, 就在網路散怖黑函, 還編造出被性騷擾等等, 後來的官司, 我都告贏, (外加她老公的電話恐嚇錄音, 都是呈堂的有力證據) 離職部份, 對方先前的條件是, 希望再回上哲工作, 我還苦苦求法官, 可以判我賠錢, 我看到她都嚇死了, 我哪還敢再用她, 事實結果, 我當然勝訴. 請問各位網友, 一位女性若真被性騷擾, 會口口聲聲還想回去工作嗎? 我嘉義上哲一直以來都有女性員工, 若真有性騷擾, 她們留得住嗎? 我甚至可說, 一直有其它員工在的開放性場合, 能有性騷擾? 網路霸凌, 這就是一例, 事過3年, 各bbs早將此黑函刪除, 為何僅您GP板仍收錄此文章. 想請問板主, 從頭到尾請問板主有做過任何查證工作嗎? 任誰都能看出這僅是離職員工的描訴, 卻可以一直留在精華區一直傷害本院名譽. 當年曾請法官對傷害名譽的事做裁定, 嘉義的法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只說網路部份無法追查, 無法管理來推責. 多年來眼見網友網路攻擊一一被法院判決, 為何當年我遇到的刑警與法官就是那麼無能? 去除這些, 這僅是本院內部員工管理的事情, 本院多年來對小寵物醫療的用心,相信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本院在嘉義地區看診兔鼠爬虫等珍稀動物, 相信小有知名度. 我不懂, 請問板主(或許歷經多任板主)仍將此黑函收在精華區的用意何在? 能否請板主不吝明示? 嘉義上哲 黃醫師親筆 100.2.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60.112
arsenate:提供判決書讓大家替你洗刷冤情吧! 02/10 16:03
remix6:板主只負責收錄相關文章給板友參考,又不是刻意收錄,況且 02/10 20:18
remix6:正如你說的已過多時,當然也沒人去注意到有什麼爭議性 02/10 20:19
remix6:澄清後請板主刪除就是了,何必這樣講.. 02/10 20:21
cleliza:板主只是依正常程序管板,又不是欠你的,你的口氣真的很.. 02/10 20:39
cleliza:支持板主的決定 02/10 20:39
rodi:事情都過了那麼久 誰會主動追查現在的狀況 你事情解決完了就 02/10 21:07
rodi:主動給判決書 請板主刪不就得了 02/10 21:09
rodi:在指責板主以前 你有做過任何澄清動作嗎? 自己採被動行為 別 02/10 21:12
rodi:人沒有主動發現然後刪除 就受不了跳出來罵 任誰都不敢招惹你 02/10 21:13
namielucy:推版主又不是欠你的!好好講不行嗎?用這種質問的口氣真 02/10 21:45
namielucy:是沒禮貌到極點。 02/10 21:45
dirdir:這又不是板主的錯,請問此舉是在遷怒嗎?一個醫生待人處世 02/10 21:58
dirdir:不分青紅皂白,真是很難令人產生醫療上的信任。 02/10 21:59
GSXOIL:BBS是討論站又不是媒體 版主只負責整理消息哪來查證責任 02/10 23:56
godhelphim:對不起, 不是很懂bbs, 若有冒犯, 敬請原諒, 02/11 01:58
godhelphim:版主若認為此文不宜公開, 還請刪除, 謝謝 02/11 01:59
Minokuli:不懂BBS和發文禮節是兩回事。 02/11 02:51
nivi6462:不好意思,開噓,這位醫生,你不是不懂"網路"禮儀,你是 02/11 06:28
nivi6462:沒禮貌,不管你跟那個作者的爭執如何,你這篇文跟恐嚇版 02/11 06:29
nivi6462:主有何不同? 版主只是接手管理版務,他不需要為了你跟員 02/11 06:29
nivi6462:工的爭執擔任何責任! 而且好笑點在於,你沒出來吵之前我 02/11 06:32
nivi6462:根本忘記多年前有這件事,你出來吵,我反而想起來了! 02/11 06:32
nivi6462:你這樣不覺得自己很無聊嗎? 客氣的跟版主解釋,你一樣可 02/11 06:32
nivi6462:以達到刪文的目的~~你卻選擇了最差的方式~~~你自己想想吧 02/11 06:33
nivi6462:! 就算是獸醫,也是過關斬將唸書實習上來的!還有國考... 02/11 06:34
nivi6462:我相信你有基本的判斷力跟常識,但可惜我現在看不出來... 02/11 06:35
dirdir:原來豬板可噓文,噓回來。到底是誰在網路霸凌?真可笑。 02/11 09:52
bunnys:版主又沒有義務每天幫你注意法院判決 02/11 11:38
bunnys:覺得法官刑警無能是你的事,牽拖來這裡幹麻 02/11 11:39
frannica:在這件事上我沒有什麼不能接受板眾檢視之處,何況此文不 02/11 14:54
frannica:是你要澄清當年事件的嗎?又怎會有不宜公開的狀況? 02/11 14:55
frannica:與刪文恰恰相反的是我會保留在板上及精華區。只是其他非 02/11 14:56
frannica:出自你本人所言的關於貴院的討論,因敝板有查證上之困難 02/11 14:58
frannica:故恕不再作任何收錄。 02/11 14:58
winnie2002:板主~可是此位醫生還沒提供判決書,如果認定所言屬實? 02/11 17:52
winnie2002: 何 02/11 17:52
frannica:w 大問的是好問題,為了取信大家,請黃院長附上判決書吧! 02/11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