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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2 中國時報
司馬翎之妻 違著作權法判緩刑
黃錦嵐/台北報導
武俠名家司馬翎、古龍的武俠精品全集,在兩岸出版發行,引發一連串的著作權
民、刑事訴訟。司馬翎的遺孀吳何美英,因擅自授權兩岸書商出版、發行亡夫司馬翎
的武俠著作,違反著作權法,最高法院昨日判她十月有期徒刑,緩刑三年定讞。
民事損害賠償部分,最高法院九月間亦判決吳何美英應賠償擁有著作權的美商宋
氏企業公司兩百零二萬五千餘元版稅損失,及遲延利息定讞。
皇鼎及皇佳出版社負責人趙震中,因盜版古龍、司馬翎撰寫的「孤星傳」等三套
著作,刑事部分,最高法院昨日判處十月有期徒刑,緩刑三年。
民事損害賠償部分,最高法院九月間判趙震中應賠償宋氏企業公司二百八十八萬
元版稅損失,及遲延利息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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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
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
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哀悲泣之戰勝以
喪禮處之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
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 61-62-156-38-adsl-tao.dynamic.so-net.net.tw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