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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b5/4/9/17/n664448.htm 爭奪古龍小說出版權 出版商趙震中敗訴定讞   【大紀元 9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17日電)武俠小說名家古龍 ( 本名熊耀華)過世十八年後,聲稱擁有古龍私生子鄭小龍授權的出版商趙震中,去年 向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索討古龍武俠小說的著作權,雙方的著作權之爭因鄭無法證 明和古龍有血緣關係,一、二審時趙都被判敗訴,日前趙又提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 回,本案定讞。   趙震中為皇鼎出版社負責人,他聲稱古龍的私生子鄭小龍,已將古龍著作的「楚 留香傳奇」等十一本武俠小說著作權轉讓給他,並以此出版古龍小說,此舉引起原出 版古龍小說的桂冠圖書公司不滿,認為趙並未獲得同意擅自出版,侵害著作權,因此 一狀告到法院。   在官司纏訟過程中,趙震中為證明鄭小龍授權有法律效力,提出一份名列鄭小龍 與古龍婚生子名單的訃聞,以及古龍與鄭小龍的合照等證物,以確認鄭小龍與古龍之 間的親子關係。   全案一審時,法官認為全案除照片、訃聞等物能佐證,毫無更積極理由能確認鄭 小龍與古龍的血親關係,認定趙震中所提鄭小龍轉讓著作繼承權理由不足採信,判趙 敗訴。   由於當時鄭小龍正在台北地院打確認親子關係存在官司,以證明自己與古龍的血 緣關係,但因古龍的親生子熊正達拒絕檢驗 DNA,血緣關係無法證明,二審合議庭根 據那個判決,認定鄭小龍與古龍沒有血緣關係,因此也就沒有繼承權問題,二審時又 判趙敗訴。   趙震中不服再提上訴,最高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同前審判決理由,這次又將上訴 駁回,全案宣告定讞,古龍小說的著作權確定不屬趙震中所有。 9/18/2004 2:03:55 PM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2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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