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kkx:先不說其它的…魔王連海外軍火都準備好了不可能只因為一點點 11/25 22:20
→ jakkx:的變數(有人報警提供線索)就拖個幾年甚至收手不幹吧… 11/25 22:20
我會提出這點是因為先前的很多部份魔王都非常堤防警方
警方應該也不是省油的燈
魔王的計畫主要能實行的重點在於
大量的未成年人
如果這些未成年人被詢問的話不超過3小時計畫就露餡了...
不過我認為魔王會提出這個計畫應該是『順便』錶法律與社會
以他那樣的軍火...組個傭兵部隊去劫囚既快速又方便....
→ kimwang:再拖下去搞不好老爸就真的掛了 畢竟除了心臟病 也是死刑犯 11/25 22:22
→ kimwang:不過我倒是覺得不用拘泥於那些合理不合理啦 一堆不合理的 11/25 22:23
→ kimwang:作品很多(應該說很少有完全完美的作品) 11/25 22:24
架構在現實下,也就是沒有涉及超自然現象的作品的確很困難...
推 whaleboss:總感覺有虎頭蛇尾的FU 11/26 05:44
→ whaleboss:最後宗介老哥尋死還是覺得太瞎啦XD 11/26 05:45
我認為老哥對宗介是又愛又恨
他無法原諒宗介跟仇人的女兒在一起,卻又希望他不要走向跟自己一樣的不幸
所以才設下最後的考驗吧
如果能跨越這個考驗,表示2人的愛情可以斬斷仇恨的連鎖
如果辦不到,仇恨的連鎖依舊會持續下去
還有法律在這作品中真的是非善也非惡
老爸因殺人罪被判處極刑
而宗介因殺人罪只有被判8年
這個極大的對比讓我對法律有了很多省思...
※ 編輯: blackwindy 來自: 140.123.222.76 (11/26 10:59)
推 incubus:連續兩作的刑度都很奇怪 與其說省思比較像漏洞 11/26 20:45
→ incubus:或者說是方便上的演出 11/26 20:59
→ incubus:現行日本法官裁量權過大 也是個原因 引發罪行不均衡的討論 11/26 21:12
→ incubus:但是連續兩次用恐怖行動或者革命來表達反對死刑 11/26 21:13
→ incubus:我個人覺得不妥 這和一般的暴徒有何不同 11/26 21:14
魔王不是反對死刑,他是以激進手段表達對社會與法律制度的不滿
他所有的計策都狂鑽法律或制度上的漏洞
為什麼自己的父親被朋友騙錢搞到生不如死、家庭破碎
而法律卻沒辦法讓那個朋友受到制裁?
父親後來憤而殺死朋友,卻被媒體污名化,而且被法律處以極刑
這些才是魔王一切復仇劇的起因
※ 編輯: blackwindy 來自: 140.123.222.76 (11/26 21:19)
→ incubus:然後兩作的魔頭角色都在結尾把爛攤子丟給主角了事 11/26 21:17
→ incubus:但是主角本身對 刑 義務 本身除了激情之外沒有明確理念 11/26 21:18
→ incubus:是很可惜的地方 11/26 21:18
貫穿這2部作品的只有友情、親情與愛情
刑罰與義務會隨著時空背景改變,人的道德觀也是
我不認為執著於那些東西上是正確的
的確生存於社會中的我們非遵守不可
但那些東西不值得相信,不可將其當作絕對的正義與善良
我想這是這2部作品讓我了解到的
※ 編輯: blackwindy 來自: 140.123.222.76 (11/26 21:27)
推 incubus:我想說的是 在貶低 質疑 刑法和社會制度之後 11/26 21:33
→ incubus:有無建設性的想法留下 11/26 21:33
→ incubus:法律不可能是完美的 但是作品很強調憎惡和質疑的部分 11/26 21:34
→ incubus:則太過於抹煞了法律的價值 11/26 21:34
以下是我個人的看法拉...
在車輪中還是回歸到『教育』這個原點
悠久的咲線最後可以看到男女主角都去當老師了
雖然車輪中的制度有些問題,但出發點應該是正確的
G線的話,老實說應該沒有
但這部作品想表達的應該是在原本就不完美的世界
在這個充滿贈惡連鎖與不公平制度的世界
到底有什麼是值得我們去相信的?有什麼值得我們去守護的?
而且真的會有比法律更有建設性的方法嗎?
就算沒有,也不能說就這樣放著給它爛吧
你的說法就像
戰爭是無法避免的,而且沒有比戰爭更好的方式
所以就放著戰爭不管這樣...
大家都知道約定跟紙筆就能避免戰爭只是空談罷了
※ 編輯: blackwindy 來自: 140.123.222.76 (11/26 21:49)
→ incubus:總不能每次碰到司法不公都搞個暴動 11/26 21:36
→ incubus:或者像主角那樣吃牢飯 出社會以後還要面對更生的問題 11/26 21:36
推 incubus:以結局來講 兄弟倆一個死於非命 一個成為制度下犧牲者 11/26 21:39
→ incubus:法律還是在那邊聞風不動 兩兄弟龐大的精力感覺用錯方向 11/26 21:40
要挑戰法律這個結構無非是螳臂擋車
除非你去革命創個新國家
→ incubus:連自己的爸媽最後也賠上去了 11/26 21:43
→ incubus:兩人曾經掌握黑白兩道的龐大資源 重視親情的話 11/26 21:45
→ incubus:衝動之前要顧慮一下年邁雙親的立場吧 11/26 21:45
一個瘋了一個在監獄等死...有什麼立場好考慮的?
→ incubus:除了告訴我們法律害人匪淺 導致家破人亡之外 11/26 21:47
→ incubus:那究竟要用怎麼用正面的態度來看待這個現實 11/26 21:47
→ incubus:而法律終究是中性的東西 差別在於使用的人 11/26 21:49
→ incubus:現在的用法不好 那麼作者希望有什麼樣的用法 11/26 21:49
大概抓到你的點了
沒有
這應該就是作者想表達的
這是身處於這個巨大文明社會中的一個小齒輪或者稍微大一點的齒輪都會面臨的命運
我們能做的只有接受他,然後想辦法不要讓自己與自己愛得人摔死在裡面
※ 編輯: blackwindy 來自: 140.123.222.76 (11/26 21:55)
推 incubus:放著不管和恐怖主義差很多吧 11/26 21:53
→ incubus:兩次的故事都因法而起 現行法律不好 可以改造他 11/26 21:55
魔王壓根兒不想管這事,他大概認為爛泥巴種不出好作物
而且他滿腦子都是復仇
而主角沒那個力量
而且『想去改變法律的人多半都是為了自我利益』
你不要忘記這點,在這個前提下改變的法律只會更為歪斜罷了
這不論是在遊戲中或者現實中都是一樣
→ incubus:主角都已經進到社會高層 卻一直拘泥在以牙還牙的手段 11/26 21:56
如果2個社會高層就可以改變社會整體架構那我還真想看看
你看看小馬光推個牛肉就弄個滿城風雨了
魔王光讓那半徑20公里(多少忘了)進入暴動狀態就花了他10年的時間
只是修法是救不出父親
甚至改變架構也是不可能在短時間內能做的
整個事件因法而起,也在法律的制約下收束
到底法律是工具?還是我們被法律玩弄在手掌心?
※ 編輯: blackwindy 來自: 140.123.222.76 (11/26 22:05)
→ incubus:間接傳達 法 是沒有希望改變的連社會高層也只能搞暴動革命 11/26 21:57
推 incubus:以下場來講 至少車輪的賢一還搞了個後宮 11/26 22:00
→ incubus:這次兄弟都用玉石俱焚的策略 媽媽瘋了就放置 爸爸病死 11/26 22:01
主角欠了很多錢
你是想帶著瘋掉的媽媽繼續過逃債生活嗎...
→ incubus:一般人覺得法無法抵抗 多半是因為不懂法 11/26 22:02
懂電腦不代表可以改造他
不然你可以提出個方法讓爸爸出來?
→ incubus:我覺得體制內的行動應該被更優先鼓勵就是了Y 11/26 22:03
沒救的情況很多
推 incubus:敵視法律也不會讓主角的生活變得更好 11/26 22:07
有些人就是不報仇不爽阿
你沒辦法對他人的幸福多說什麼吧
你這樣也只是將自己想法強套給他人罷了...
※ 編輯: blackwindy 來自: 140.123.222.76 (11/26 22:13)
→ incubus:其實仍然有很多認真的法律人在檢討法律不能和政客混為一談 11/26 22:09
推 incubus:10年的人力物力拿來買通政界都綽綽有餘了 11/26 22:11
我可以很明確的跟你說不可能
有人花了十幾年都沒辦法當上總統勒
→ incubus:爸爸畢竟殺了人 最輕也是有期徒刑 難道要無罪釋放嗎 11/26 22:12
你想個法律讓爸爸被當人頭借錢的借據可以無效就好
不然你的論點沒辦法立足
→ incubus:為了私益把全成的人拖下水甚至造成無辜傷亡 11/26 22:13
魔王想把自己的理念以最為刻骨銘心的方式刻劃在這個國家的人心中
他應該也有抱持這樣的想法下去幹得吧
→ incubus:這比回教激進份子還不可思議 11/26 22:13
※ 編輯: blackwindy 來自: 140.123.222.76 (11/26 22:18)
推 incubus:借據歸借據 殺人就是要判刑啊 不用法律用私刑是走回頭路 11/26 22:20
魔王就是認為法律在這點上不平等阿
是那個人先把自己家弄的家破人亡
但為什麼那個人就不必受到任何刑罰?
如果今天爸爸被抓去關但是借款也無效
那大概就沒事了
→ incubus:量刑是否恰當是另一回事 11/26 22:20
→ incubus:不必到當總統的程度 弄到假釋或保外就醫也就出來了 11/26 22:21
爸爸是被處極刑,沒那麼容易出來
我相信如果陳進興被放出來你大概也會開罵
※ 編輯: blackwindy 來自: 140.123.222.76 (11/26 22:29)
→ incubus:正當防衛也是有限度的 11/26 22:23
→ incubus:個人報仇不能凌駕所有制度吧 那大家不爽都來報仇誰鳥法律 11/26 22:24
我沒說魔王的方式是正確的,但是我也沒說法律是正確的
我並不是要把魔王的所作所為合理化
我只是希望假設當你站在魔王的立場下,你能提出比魔王更有建設性的方式
→ incubus:那些因為動亂而家破人亡的無辜難民 不會認為法律不好 11/26 22:24
→ incubus:只會記得有個暴徒 11/26 22:25
其實這邊我稍微腦補了一下
那樣的動亂絕對沒辦法抓到全部的『犯罪者』,因為證據不足
這點也跟人頭借據的判決一樣,證據不足
所以這邊魔王又再度裱了法律一次
至於會不會有難民或警方理解到這點我就不知道了
※ 編輯: blackwindy 來自: 140.123.222.76 (11/26 22:38)
推 incubus:我絕得著眼點可以放在刑訴和刑法的修訂 特別是刑訴 11/26 22:32
→ incubus:在爸爸定罪之前應該擁有更多辯護的機會 11/26 22:33
→ incubus:因為借貸關係殺人和強姦擄人殺人犯 社會觀感也差很大 11/26 22:34
→ incubus:前者假釋放出來我這個一般民眾沒意見 後者當然有意見 11/26 22:35
魔王錶的可不只法律,社會跟媒體也是阿
他爸爸可是『兇殘的殺了4個人』,借貸關係媒體隻字未提
社會觀感對殺人犯很不好,不管你是什麼理由
而且就算放出來還是有大筆的欠債正等著他
→ incubus:實際上爸爸的死刑一直沒簽 陳進興沒多久就斃了 哪能假釋 11/26 22:36
→ incubus:為何要灌輸讀者法律無用 暴動才是王道的結論呢 11/26 22:37
→ incubus:這只會讓懂法律的人更有可趁之機 11/26 22:37
沒有灌輸這點吧
復仇的下場都是空虛的...這個老梗還是有
那邊的暴動大概只有反社會份子才會看得很爽吧
※ 編輯: blackwindy 來自: 140.123.222.76 (11/26 22:44)
→ incubus:我一直在說我的建設性想法 我爸要是殺人被關我也沒話說 11/26 22:39
你沒說到我希望你說的重點
你能不能讓那張借據無效?
不能無效就讓人覺得法律非常不平等,就這樣
→ incubus:但是可以請求量刑輕一點 11/26 22:40
→ incubus:主角殺人不也情也可原才被輕判 11/26 22:40
劇情中是重判就是
→ incubus:你怎麼會說正常法律途徑無效 11/26 22:40
→ incubus:既然有輕判的機會 就應該優先使用體制內的救濟方式 11/26 22:41
推 incubus:要說到證據不足 也可以跟法官抗辯證據有瑕疵 11/26 22:43
→ incubus:養得起數百傭兵10年 難道請不起數百大牌律師 11/26 22:44
你不要搞錯順序
是魔王覺得社會法律沒必要遵守以後才開始走私賺錢搞地下生意
不然以他們家當時的欠債狀況哪請的起律師
※ 編輯: blackwindy 來自: 140.123.222.76 (11/26 22:50)
→ incubus:回到頭來就是兄弟的下場都很空虛啊 兩個人瞎忙了10年 11/26 22:46
→ incubus:走體制內頂多爸爸病死牢中 兄弟都有沒好前景 11/26 22:47
丟著老爸不管似乎也不太正確
而且我真的挺為他抱不平的
→ incubus:體制外弄到弟弟也很慘 出社會肯定被歧視 11/26 22:48
→ incubus:美好前景 11/26 22:48
→ incubus:如果爸爸真的凶慘地殺了四個人 例如分屍之類的 11/26 22:49
→ incubus:判死刑總有個量刑依據 殺人罪從有期徒刑到死刑都有 11/26 22:50
→ incubus:借據無效是借據無效 那是另一件官司 11/26 22:51
我稍微作一下總結,你似乎弄錯方向
魔王是體認到法律制度的不完備跟感覺到不平等所以才策劃了全部
為什麼不平等?
因為騙人簽借據的沒受到法律制裁
而自己家平白無故多了一大筆欠債,搞得家破人亡
所以你如果你沒辦法讓借據可以藉由你喜歡的法律無效化
你的論點就無法成立,你的法律還是沒辦法讓我覺得是值得犧牲爸爸跟真相去維持的
※ 編輯: blackwindy 來自: 140.123.222.76 (11/26 23:00)
→ incubus:爸爸現在的關鍵是死刑合不合理 11/26 22:52
→ incubus:手誤殺人 和殘忍手段殺人和連續殺人量刑就不一樣 11/26 22:53
→ incubus:就像票據法認票不認人 原因關係不妨礙票據權利 11/26 22:54
→ incubus:法律是人判的一定會有失誤 可是不到妖魔化的地步 11/26 22:55
→ incubus:被詐欺脅迫偽變造票據 都不構成正當殺人的理由 11/26 22:56
→ incubus:爸爸動私刑 哥哥也動私刑 這種手段不恰當 11/26 22:57
你不必一再重複
只要是有一點道德良知的人都知道私刑跟復仇是很不洽當得
一直的廢話讓我心煩
我並不贊同魔王的作法好嗎?沒必要一直跟我作道德規勸
→ incubus:爸爸會被朋友陷害可能是不懂法 可能是無權無勢 11/26 22:58
就單純被灌醉然後簽下借據這樣
他也不是不懂法,他也是去訴訟過然後敗訴
→ incubus:那兄弟在社會闖蕩那麼久被當作接班人和菁英 11/26 22:59
→ incubus:至少別像爸腦充血吧 11/26 22:59
當你被搞得家破人亡你還能冷靜面對嗎?
當全世界都認為你被騙是活該,你是活該欠錢的時候沒人不會腦充血
※ 編輯: blackwindy 來自: 140.123.222.76 (11/26 23:05)
推 incubus:借據受法律的保證 為什麼要無效化 11/26 23:02
→ incubus:寫借據的理由是另一件事情 11/26 23:02
→ incubus:上億人遵守的法律因為一個死刑就被全盤否定 11/26 23:03
→ incubus:難道就叫作正義和真相 11/26 23:03
我沒說需要到全盤否定
但是你必須要提出讓我信服的依據
一個可以讓我去相信你所相信的法律的理由
不然你的話語到目前都無法讓我對你的思想產生任何共鳴
→ incubus:殺了人被判刑也是正義的一部分 11/26 23:03
→ incubus:對方沒受到應有的制裁但是爸爸已經代替法律殺了他們了 11/26 23:04
→ incubus:這個私刑超過了必要的程度 11/26 23:04
所以你認為爸爸應該忍氣吞聲的吞下那大筆負債,然後活該妻離子散?
這就是你所謂的法律?
※ 編輯: blackwindy 來自: 140.123.222.76 (11/26 23:10)
→ incubus:他如果只是傷害罪 法律可能會更同情他 殺了人就沒辦法 11/27 00:02
→ incubus:在一個家破人亡和四個家破人亡之間 法律保障後者 11/27 00:03
→ incubus:就算不是完全平等 也是相對的平等 11/27 00:03
我所希望的是這2位犯罪者都能受到制裁
只有後者的制裁?這就是你的法律?
你的法律還真是懂得挑犯人
→ incubus:法律不是為他一個人存在的 四個家破人亡比他更委屈 11/27 00:03
→ incubus:殺了四個人被判刑並無不妥 11/27 00:04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要讓爸爸免刑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要讓爸爸免刑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要讓爸爸免刑
我認為最為不妥的地方在於為什麼朋友可以騙完錢以後逍遙於法律之外?
→ incubus:四個家庭為什麼活該妻離子散呢 11/27 00:07
→ incubus:兄弟做很多見不得光的事 手下冤魂遠超過他們受到的侵害 11/27 00:09
我發現你的邏輯很有問題
我們現在是在談論10年前一切事件的起因
關兄弟倆這十年間的作為屁事
還有弟弟的所作所為一切『合法』
他又沒做什麼不合法的事情
簡單來說,他是走『白』的
他父親走『黑』的又不甘他的事
弟弟唯一犯的罪就是最後的持槍與殺人罪
而魔王10年中於日本地區大概就是幹走私、毒品、綁票跟賄賂...etc
還有最後的製造社會動亂
而最後魔王被殺死了
殺死魔王的人受到你喜歡的法律制裁
→ incubus:不論理由是什麼 行為都不會正當化 不受制裁反而更不平等 11/27 00:11
→ incubus:有任何理由他們的權益優先於其他人嗎 11/27 00:12
我又沒說爸爸不需要受制裁
我只有說你要如何用你喜歡的法律讓該受到制裁的那位朋友受到制裁
有任何理由那位朋友的權益優先於其他人嗎?
→ incubus:而人類會走向法治 就是為了相對平等的制度避免以牙還牙 11/27 00:13
所以我說你要如何讓那位朋友受到制裁?
不然你的法律根本連相對平等也沒有
→ incubus:他們的行為已經沒辦法讓別人覺得有受到虧待 就是可憐 11/27 00:14
※ 編輯: blackwindy 來自: 140.123.222.76 (11/27 10:37)
推 incubus:在爸爸動手前 是法律的不完備 11/27 12:48
→ incubus:在動手後毫無疑問是爸爸的過錯 11/27 12:48
→ incubus:法律是中性的秩序 並不是我喜歡或討厭就會有所改變 11/27 12:49
→ incubus:我也並非喜歡或討厭 而是尊重法治社會共同的秩序 11/27 12:50
我也並非喜歡或討厭
我是針對其不完備性提出其他的解決方案
你說過法律不是完美的,經過這麼長時間的修法他依舊不是完美的
那基本上也別奢望他會變成完美,更不可能平反冤屈
值不值得尊重我不知道,但是我認為這是不怎麼好的遊戲規則
聽起來就像叫大家來鑽漏洞一樣
→ incubus:法律不是我的也不是你的 11/27 12:50
→ incubus:你這麼討厭法律說他不平等 作者也這樣表達 11/27 12:51
→ incubus:那麼更好的手段在哪 11/27 12:51
→ incubus:如果替代手段只有動私刑 我還是選擇尊重既有法律 11/27 12:52
你最好希望你哪天不要被人鑽法律漏洞
推 incubus:即使法律沒有百分之百正確 仍然比私人任意報復更好 11/27 12:55
→ incubus:如果我闖紅燈被拍照 有人沒被拍 錯的不是法律和警察 11/27 12:56
→ incubus:拿這種論點說交通規則不平等並不成立 11/27 12:56
→ incubus:我不闖就不會被拍 這沒啥好抱怨 11/27 12:56
推 incubus:該檢討的是警察 法規 申訴空間有沒有改善的餘地 11/27 12:59
推 incubus:法律不是拿來喜歡討厭的 是拿來理解尊重改進的 11/27 13:01
→ incubus:漏拍一次就要廢掉法律的話 世界上不會有法律留下來 11/27 13:04
你的例子不好
闖紅燈只有關係到犯罪者自己
是自己犯了罪,過錯必須自己承擔
但是今天是A以投機的方式刻意把你爸害死,而且法律沒辦法給予A制裁
我當然沒說要把法律廢掉
但是在這個情況建立的前提下
私刑我認為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被認可
我可沒有好心到
為了你所謂的社會和諧而犧牲掉個人的權益甚至幸福
諷刺的是
犧牲個人利益而維持的社會秩序,這的確是目前的社會
你認同,而我不認同
但我們終究必須活在其中
※ 編輯: blackwindy 來自: 140.123.222.76 (11/27 14:24)
推 incubus:結果你的解決方案就是為了爭取個人權益可以理直氣壯動私刑 11/27 15:04
→ incubus:你最好希望哪天動私刑不要被對方用法律反擊 11/27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