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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語板二○○九年告字第四號 鑑於韓國語板現行板規實施至今一年多以來,韓語板上發生過諸多的板務相關事件 為了維護板上的討論秩序,板規確有修正之必要 以下是板主本次欲提出之板規修正案之草案內容,請各位板友參考之 本次修正案之內容,為了維護板面秩序,擴增許多板主之裁量權力 請在閱讀之後,以板主一年任期內之表現,審慎評估是否同意賦予板主相關之裁量權 若該草案無重大爭議,預計近日內即按現行板規第十五條啟動板規修改機制 《韓國語板板規修正案》 一、原第六條之修正 【修正後條文】 第六條、韓文的文章無論主題內容為何,因可讓大家練習韓文閱讀,皆可發文。單純中文 的文章,發文的內容需與韓國語有關,或與本板板務有關,與韓國語有關的判定 採取從寬認定為原則。營利事業之廣告文章、不符看板討論主旨之無意義文章、 亂碼文章等,板主不須通告即有權直接刪除。連續於本板發表廣告文章、無意義 文章、亂碼文章三次以上者,其文全部予以劣退處理。 【修正前條文】 第六條、韓文的文章無論主題內容為何,因可讓大家練習韓文閱讀,皆可發文。單純中文 的文章,發文的內容需與韓國語有關,或與本板板務有關,與韓國語有關的判定 採取從寬認定為原則。與韓語無關的廣告文、無意義文章、亂碼文章等,板主不 須通告即有權直接刪除。連續於本板發表與韓語無關的廣告文章三次以上者,其 文全部予以劣退處理。 二、原第八條之修正 【修正後條文】 第八條、本板嚴禁任何人身攻擊的言詞、造成大眾不快的不雅發言、髒話、情緒性謾罵、 挑釁、歧視、明示或暗喻指名之抹黑等言詞,無論於發文內文中或是推文之中。 發文及推文之言詞觸犯本條與否由板主主觀逕行認定。若違反本條者,初犯水桶 三天,累犯則水桶期限逐次加倍。累犯四次以上,永久水桶。 【修正前條文】 第八條、本板嚴禁任何人身攻擊的言詞、造成大眾不快的不雅發言、髒話、情緒性謾罵等 言詞,無論於發文內文中或是推文之中。若違反本條者,初犯水桶三天,累犯則 水桶期限逐次加倍。累犯四次以上,永久水桶。 三、商業廣告文章界定條文 增文一、第六條所述之營利事業廣告文章,其定義為由營利事業機構所發佈之宣傳商品或 服務、招募人員等商業營利行為之文章。判定之標準由文章內之商業行為而定, 無論該發文者是否為該營利事業機構之代表人。惟顧及韓語學習資訊之需求,韓 語學習之相關營利事業資訊由板主彙整後統一公告之。 四、補習班心得分享保障條文 增文二、於韓語相關之營利事業機構學習或韓語家教之心得分享文章不視為營利事業之廣 ,不受第六條之限制。惟其內容需涵括針對該補習班經營或師質教學上具體之 意見、批評、心得或收穫。時數與費用之比價資訊者,在其內文中有包含前述之 具體意見時,得以容許之。該心得分享內容與商業廣告之判定界線不明時,由板 主依其心得內容比重酌情裁量之。 五、補習班團報規範條文 增文三、欲招募板友報名韓語補習班者,需將報名資訊,如補習班名稱、費用、日期等資 訊告知板主,而後由板主彙整後統一公告之禁止自行發表韓語補習班團體報名 之文章。若違反本條者,初犯則板主將該資訊加入統一之公告後該文刪除;累犯 二次則該文直接刪除;累犯三次以上,其文全部予以劣退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73.106
elvies:比價本身就是商業行為! 包裹在心得文稱之為偷渡技巧 08/08 17:14
elvies:同類型商品 A:100元 B:120元 心得:100元比較好 XD 08/08 17:15
elvies:心得廢話寫多一點可巧妙閃過! 傑克,這真的太神奇了 XD 08/08 17:16
shouhei:學費的資訊對學習者也是選擇補習班的因素,不用這麼嚴苛吧 08/08 17:35
albyu:比價資訊本身不見得會構成要約之引誘,此由板主酌與裁量 08/08 17:53
rickhsu:第六條我覺得很有問題....好歹也有個幾個範例表示一下範圍 08/08 21:17
rickhsu:暗諷跟酸人的界線為何很模糊耶... 08/08 21:17
albyu:第六條還是第八條? 08/08 21:20
sdfg246810:第八條..... 08/08 21:21
shouhei:應該是指第八吧? 08/08 21:21
rickhsu:我覺得第八條不用改成這麼嚴.... 08/08 21:24
rickhsu:雖然中華台北現在主流是河蟹時代. 08/08 21:25
sdfg246810:蓄意引戰...留下就好....其他的一但實施..又要戒嚴了 08/08 21:26
sdfg246810:大佬...我說戒嚴....這樣算引戰嘛???? 08/08 21:27
sdfg246810:那中華台北也算嘛.....不是找碴....只是好奇問一下 08/08 21:28
albyu:我也不想加強言論自由的管控,這跟我當初申請板主的理由並不 08/08 21:28
rickhsu:看歷來戰文還是有掃瞄潛水艇功用的.... 08/08 21:29
rickhsu:不想那一條就別修正啦.... 08/08 21:29
albyu:符合,不過私下接到許多板友的反應,不喜板面充斥挑釁戰文 08/08 21:30
sdfg246810:這下不能引戰了....把一些人給引出來了...哭哭 08/08 21:30
rickhsu:有句名言...雖然我不同意你的言論...但是後面自己接 08/08 21:33
sdfg246810:韓國語版啟蒙思想家之一伏X泰...是嘛...呵 08/08 21:38
sdfg246810:這算韓國語版大革命嘛????...呵 08/08 21:39
rickhsu:我覺得酸人、明批暗諷、戰文都是個人喜好問題... 08/08 21:40
sdfg246810:我也覺得這是個人的問題....請版主三思阿 08/08 21:41
rickhsu:挑釁、歧視、抹黑倒是可以留著.... 08/08 21:42
albyu:我修正那一條的目的只是要確定人身攻擊的標準 08/08 21:42
albyu:當然妥當與否是可以再討論,我會依據大家的思見修改 08/08 21:43
albyu:那修正條文的內容是參考英語板的板規,依據韓語板的情勢可有 08/08 21:44
albyu:修正的需要 08/08 21:44
albyu:我支持 rickhsu 的想法 08/08 21:45
sdfg246810:這樣一執行後不就和{第一次大革命}那時候的戒嚴一樣嘛 08/08 21:45
albyu:放心吧,言論自由是我的信仰,只是不是侮辱毀謗他人,任何人 08/08 21:52
albyu:的言論自由在本板都是受到保障的 08/08 21:52
albyu:而且板友還可以彈劾板主啊 XD 我等會按 rick 大的想法修正 08/08 21:54
rickhsu:那是當然的囉....不過條文歸條文....只是就條文討論... 08/08 21:55
sdfg246810:我想修正方案再來幾個不同意見是否較好.. 08/08 21:55
rickhsu:像是抹黑...其實黑白度也是很難定義...改成具名抹黑比較好 08/08 21:56
albyu:按照板規,板友可以自己提案修正啊,不過我想匯集大家意見 08/08 21:56
albyu:一次修訂通過比較方便 08/08 21:56
rickhsu:我也是這樣覺得....意見版主參考參考... 08/08 22:01
※ 編輯: albyu 來自: 118.166.73.106 (08/08 22:23)
deadman:其實不一定是掃到潛水艇啦 有些是被揪來看熱鬧的 08/09 00:35
deadman:根據上次水桶之亂的經驗 08/09 00:35
sdfg246810:還有揪來的喔....看來成效挺不錯的XD...這叫啄木鳥戰役 08/09 00:37
deadman:不過被揪來的人 平亂之後就沒在來過了吧 08/09 01:36
sdfg246810:還是有啦...有幾個會出現...但是都沒有啥推文 08/09 10:41
mjomjo:因為會怕推文不合有些人的意就也要被戰 不如不要說話 08/09 22:58
sdfg246810:不會再戰了...我保證{至少我不會}..這次搞的太過火了 08/10 00:55
sdfg246810:已有多人來信抗議....非常抱歉 08/10 00:55
elvies:好無聊! 補習班大勝利 .. 08/10 13:45
loreleiisme:感覺版主會很累ˊˋ加油!! 08/10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