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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跟其他同事討論以下兩個問題,但似乎一直找不到計算的法源或解釋令依據, 因此上本版希望可以參考一下大家的意見~~ 一、有關月薪制員工的不足月月薪,據知以下兩種計法都有公司採用 1.月薪/30天*實際工作天數 如:5/15到職,月薪30000,當月薪資為30000/30*(31-14) 2.月薪/當月實際天數*實際工作天數 如:5/15到職,月薪30000,當月薪資為30000/31*(31-14) 請問哪一個作法才是較正確的?有無法源或解釋令依據? 二、如採2之計算方式,那請假扣薪及加班費的時薪也要分大小月計算嗎? (一般加班費的時薪都是以月薪/240小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96.223
sindylsl:我的公司採1的算法,所以時薪就是月薪/240。 06/12 00:51
bonomony:1... 06/12 08:41
zellkb8:1 06/12 12:24
mandyfay:公司2耶 06/14 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