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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判決供原po參考 1.台灣高等法院八十六年度勞上易字第一號判決認為:「勞工於離職後有無辦理移交或 離職手續,尚難認基於勞動契約之權利義務,上訴人公司(按指雇主)以被上訴人(按指 勞工)尚未辦理移交或離職手續而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拒絕被上訴人請求給付薪資報酬 ,尚非可採。」,明白採否定見解。亦即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訴或訴訟請求雇主給付工 資。 2.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二年度勞上易字第八九號判決要旨:「上訴人抗辯,被上訴人應於離職 前辦妥 職務交接,但被上訴人迄未辦理移交手續等語,然查,上開規定未限制勞工於辦 妥職務交接手續前不得請領未領薪資。縱上訴人確有該不成文規定,亦因違反勞動基準法 第二十六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依同法第七十一 條規定,應屬無效。」 原po申訴時,公司應該會以「並沒有不發薪或扣薪,只是請你領現」為由迴避可能的觸法 情事,建議主張幾個點,必要時配合上述兩個判決服用 1.離職時已依照法定規定提出申請且配合雇主延後離職 2.離職單或交接單離職當天已有公司人員簽收或簽章 3.勞動契約如果有載明薪資給付的方式,那更可以證明雇主並沒有依「約定方式」給付 薪資,實際上已造成你的生活困擾。 以上,小拙見 ※ 引述《AZAZAZASA (^O^)》之銘言: : 大家好 (以下內容較長 ) : 前任公司在我離開前半月剛好同事主管都換新人 : 但是平常相安無事 (可能是我神經大沒發現吧) : 直到我提出離職 新任主管千方百計的挑我問題 : 我現在面臨的問題 最後一月的薪水 沒有如期在今天匯入帳戶 : 主動去電詢問 小姐告知 : 副理要我告訴你 因為你交接不清楚 : 所以薪資要請你自己回來拿 !!!!!!!! : 我的感受:現在缺錢的是你 反正你不回來我也不會主動匯給你 : 再來 我也有工作了 一周只休一天 實在無法抽出時間回去 : 我主動回去拿了 我覺得彷彿自己承認了交接不清楚這個事件成立 : 請問大家 現在我可以直接到勞工局網站申請調解嗎? (但是我上班 : 其實我也很不方便去做這個) 因為不能請假去 : 現在到底該如何做拿到我的薪資?? 我必須要聽他的話嗎?? : 雖然我是人資 但其實從來沒有碰過這樣的經驗 實在也茫然 : 現在實在不知道該怎麼做 : 我真的整個怒了...以下有內容補充 : 3/20我提出口頭離職想法告知做到月底 (離職單由主管控管 無法馬上寫單) : 3/26正式寫單 但主管說不足15天預告所以要做到4/10 : (但我還在試用期內 勞動契約書載名 試用期內7天預告) : 4/1~4/10我還有兩天公休假 及兩天喪假 : 所以我排休 7 8 9 10 故最後上班日為4/6 (因為我想說如果要交接先休會交不完 : 但是主管說:不能這樣 最後一天一定要上班 : 我當下反駁:如果是公司規定我當然沒有問題 : 但是這規定不應只有套用在我身上(因為跟他交接的我們那位人資舊任主管也是這樣) : 也是跟他交接完 但假都沒休完所以排在最後幾天 再退保 : 但這當中主管主動要求我在延長到20號 : 所以我實際喪假兩天就沒有先休了 直到19號我都還沒休( : 因為著實沒有找到人 我也希望能好好交接 故我答應了 : 但直到4/19號最後一天 主管依舊沒有找到新人跟我交接 : 從3/20~4/19完全沒有新人來 就連來一天的也沒有 : 所以這當中我跟主管詢問過 我也不知道該不該把工作交接給另外一個新同事 : 因為坦白說 沒有主管同意 我也不敢做主 : 並且我認為新同事也沒有義務要跟我做交接(因為我們工作完全分開) : 所以我沒有資格擅自決定 : 所以主管說 請你把交接列冊 我也列了 : 但是4/19我當天上班 主管休假我卻不知 (因為完全都沒有做任何交接動作) : 我詢問同事 主管是否不知道我今天最後一天 : 同事說 他知道阿 : 我說 那這樣好了 因為今天也是最後一天 離職單也要有交接人簽名 : 那有些東西你也都知道怎麼用了 : 其他的我還是跟你說一下我的工作要做甚麼事 怎麼做 : 那最後交接單上也請同事幫我簽名了 : 當天我順利下班回家了 : 主管也是新人 從他來到我要走的那一陣子 : 他的確也較忙 幾乎3天內就有1~2天無法碰面(開會/辦活動) : 所以他也無法本人跟我交接 : 但是從4/20起~直到5/10 這當中 沒有任何一通電話/簡訊/留言/EMAIL告知我 : 因為你交接不清楚 如果你無法交接清楚的話 : 你的薪資 可能不會轉帳 會做領現金 並且請你自己本人來領取 : 所以我今天聽到新來接我的那位小姐這樣轉述主管的話 : 我真的無法忍耐了 : 所以我認為如果我自己回去拿 就等於間接承認我是個交接不清楚的人 : 導致今天公司這樣扣住我薪水是合理的 是我引起的 : 但坦白說 我也是因為離職了一段時間才找到工作 : 每個月有每個月固定的開銷 : 現在沒有這筆錢 已經生活有問題了 : 我也只是想要我本身工作所得薪水 : 如果公司要這樣對我們小老百姓 : 我只能奉勸大家不要進去了 除非你有把握一輩子都不會離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53.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