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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reSome (MP0weR)》之銘言: : 小弟想請教些問題 : 1.(年資*資遣費用)未大於免繳所得稅範圍是如何找到相關法規?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 退職所得:凡個人領取之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 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辦理年金保險之 保險給付等所得。但個人歷年自薪資所得中自行繳付之儲金或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繳之年金保險費,於提繳年度已計入 薪資所得課稅部分及其孳息,不在此限: 一、一次領取者,其所得額之計算方式如下: (一)一次領取總額在十五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 ,所得額為零。 (二)超過十五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三十萬元乘 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三)超過三十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 額。 退職服務年資之尾數未滿六個月者,以半年計;滿六個月者,以 一年計。 二、分期領取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六十五萬元後之餘額為 所得額。 三、兼領一次退職所得及分期退職所得者,前二款規定可減除之 金額,應依其領取一次及分期退職所得之比例分別計算之。 : 2.公司資遣費以匯款方式匯入戶頭,在下個年度 如何證明那筆金額是資遣費? : 因為到時候還是要報所得稅? 公司會在扣繳憑單上所得類別會勾 "93退職所得"再填入申報書中相關欄位 : 3.勞工如果有貸款 是否可以申請暫緩本息? 這就不清楚了 直接去問問貸款單位比較清楚 : 以上問題 煩請告知小弟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