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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alary 看板] 作者: sweetmimi (阿胖好累) 看板: Salary 標題: [職場] 勞工局申訴懷孕歧視成功(三) 時間: Thu Apr 15 17:34:08 2010 ----------------------故事接著開始----------------------------- 9/4 主管列舉我犯的錯誤11項要我看過後簽名 哪那麼乖阿? 我說我要回家好好看過一次再拿來給他 結果我回家就把它寄給勞工局小姐摟 那些錯誤有的很鬼扯 例如:杯子放在桌上忘記收、服裝過於暴露(孕婦胸部大我能怎麼辦,平口孕婦裝阿) 更何況如果我真的那麼差,你怎麼不記我過? 公司工作規則不是有獎懲制度嗎? 所以只要是勞方遇到資方逼你自願離職 請他依照勞委會提供之標準格式勾選"非自願離職" 千萬不要被主管嚇唬,也不要真的陷入自己很差待不下去的迷思裡 請告訴他,一切請依照標準程序,當然也可以告訴他何謂標準 當公司無情時,也只好跟他講情理法的"法"了 扯遠了,回到故事 9月初到9月中真的是最難熬的 接近臨盆還得面對這種心理壓力 因為我三天兩頭就被約談 但我始終不透露我的底牌到底是什麼 主管到最後還說我城府深orz (你誣賴我就不深阿?後來被我抓到他在公司及醫院造謠,因為我跟他不同掛) 最後老闆娘說要給我應該得到的 1.產假兩個月薪水,做到9月底 2.遣散費半個月 3.定期契約到期證明,可申請失業補助 4.因醫院勞保以多報少,短少多少一次跟他講,她會補給我 恩 聽起來很合理也很OK,不過那本來就是我應得的 我又去找主管跟他說我要留下來工作的意願 他覺得我很番,老闆娘明明就說該給的會給幹麻賴著不走 9/17下午,我去勞工局一趟 勞工局人員認為私下和解不妥,怎知簽下自願離職,會不會被表 當天我寄了存證信函,內容如下:(勞工局教的) "本人XXX於民國97年8月任職 貴院XXXXX一職,月薪XXXXX元整。然本人將於民國98年10月 16日生產,依勞動基準法第50條規定,給予產假八週,產假期間薪水需支付本人月薪XXXXX 元整。特依此函,以示聲明。" 目的為警告他們若任意資遣將違反勞基法,而醫院定期契約是無效的 因為醫院工作為持續性的工作,不可用非法定期契約約束 9/18 老闆娘打電話來科內飆了我一頓 9/21 我是下午四點到十點的班,主管從兩點多就一直打我手機,但我不想接 去上班才知道原來是主管要請我不用來了,薪水算到9/20,當下我很難過,整理東西離開 了。我打給勞工局小姐,她請我回去上班,若沒有要到非自願離職書,我有繼續工作的權 利。我回去了,主管問我還來幹麻,我說晚上本來就是我的班,他說:"你很厚臉皮耶 ,人家叫你不用來,你還偏要來。妳不要臉就算了,也不為妳肚子的小孩想。" 總之就是竭盡所能的羞辱我 我只有一個要求就是"非自願離職書",你不給我就一直坐在這裡 我跟主管說:"我老公就是叫我坐在這裡,不然你打給我老公" 主管真的打給他,說"公司"請我不用來的 老公說:"請你給sweetmimi非自願離職書,否則她有工作的權利 如果你給她,她還死賴不走,那你請警衛來把她帶走,因為是她不對 如果你沒有,請你讓她繼續上班,今天本來就有她的班" 主管說明天早上八點會請人事給我們,我就請老公來接我了 不過我還真的坐了三個小時 當天回家我哭了很久....... ----------------------故事後面更精采,幫小孩洗澡去--------------------------- (待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4.80.55 ※ 編輯: sweetmimi 來自: 218.34.80.55 (04/15 17:42)
shodagu:實用!!!!勇氣可嘉 好想看後續 04/15 18:01
c09003023:多一點這種人老闆才不會這麼機車~ 04/15 18:03
viel:原PO真的勇氣可嘉~推 04/15 18:12
hikoala:GJ 04/15 18:22
kaysa: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氣!辛苦妳了~ 04/15 18:25
paleblue:我也好想看後續 04/15 18:26
alere:真的要爭取自己的權益!做得好!期待看後續 04/15 18:35
spir:好精采喔 04/15 18:43
poototo:快快快!!下一集~~~ 04/15 18:46
sunyos:真是畜牲的公司~死都不發非自願性 04/15 18:48
superdevil:為啥產假有薪水阿??? 04/15 19:03
Chrysesis:原PO真的勇氣可嘉+1 大推推!! 04/15 19:40
superdevil:喔~~~我和育嬰假搞混了 04/15 19:46
Nitsuta:所以到十月底的約是無理契約嗎? 04/15 19:50
Nitsuta:sorry寫錯, 是無效契約嗎? 04/15 19:52
darkviolet:你很有勇氣 真的很棒!! 04/15 19:53
smalloo:推勇氣與毅力!^^ 04/15 19:53
baolidab:推! 04/15 20:11
joijoe:台灣的就業環境已經爛到連即將臨盆的孕婦都要刁難嗎 哭哭 04/15 20:11
raull07:加油! 04/15 20:11
puyo:之前就有說過自己的權益要自己保護 04/15 20:15
jsjj:加油: ) 你是對的! 04/15 20:58
hacoolman:推! 04/15 21:03
drano:小孩洗好了沒耶,催下一集 04/15 21:12
puyo:打字要時間吧XD 04/15 21:19
newper:辛苦你了,加油! 04/15 23:06
sweetmimi:回N版友,只要工作是持續性的,都不可用定期契約約束 04/15 23:38
hikoala:所以版主是護士囉?持續性的意思是?不太懂:) 04/15 23:49
補充一下持續性工作的意思,那時我也一直疑惑我的定期契約有效與否 勞工局人員舉了個很好的例子 今天若你是一名採收水果的工讀生 因水果有季節性,所以工作是季節性的 這樣簽訂定期契約說明工作只到水果產季結束 此契約合理也合法 但醫院工作不同,每天都有病人來阿 而且主管有請新人取代我的位置 代表此職務是一直需要有人做的,所以定期契約自然也不成立摟 ※ 編輯: sweetmimi 來自: 218.34.80.55 (04/16 00: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4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