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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ouAngel (隱形天使)》之銘言: : 請教版上各位大大, : 個人離職後,公司因作業問題,數日後才幫我做勞保的退保, : 導致個人的離職日和勞保退保日不同,這樣我不是多花了一些勞保費嗎? : 請教各位,若要求公司追溯勞保退保日到我實際的離職日的話, : 公司要如何處理才好呢?(聽說很麻煩,很怕公司不願意做,才想問清楚...) : 感謝各位大大的解惑! 勞保退保日如果要追溯,也不是不行,小弟就有辦過2次...(掩面) 第一次是譬如員工是12/1號(非假日)離職,但是我當天忘記網路退保, 於是隔天我就以書面方式申報退保,記憶中通常是3天內可以還可以追溯 5天的話可能要和勞保局的承辦人哀求一下,這種是屬於小的case,在勞保局作業上 應該算是合法的補正手續,基本上可以安心使用。 第二次算是小弟出大包的經驗, 譬如某甲11/31離職,但是我在12月下旬收到11月的保費帳單時發現我當時忘記給某甲作 退保,這時就要去打電話跟勞保局承辦人哀求一下再問有沒有補救的方法, 經勞保局承辦人同意並指點後,寫了一份公文說明因小弟疏漏申報,某甲退保日期應為 某月某號,檢附某甲僱用契約書影本如何如何,惠請辦理,不便之處敬請海涵 (大致是這個意思)。才解決了這個事件,要不然我就得把保費自付和雇主負擔都吞下去XD 其實類似這種補正手續(或是救濟手段),在政府的行政程序上還是有的,不過還是要先 打電話去詢問一下,按照勞保局承辦人的方式做,提個證明,再發個文把事情說清楚 讓勞保局幫忙能有個依據,應該都會很順利。 當然啦,最好是不要用到這些補救手段是最好的。 -- 旅寫真 http://album.blog.yam.com/querr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186.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