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ungfei ()》之銘言:
: 想請問板上有經驗的人資
: 如果我在A公司服務了一年,離職之後去了B公司,
: 但在B公司呆了2個月之後(試用期內),發現與工作興趣不符
: 想離職,想請問可以向B公司要回A公司的離職證明(正本)嗎
: 我想我應該是有權利拿回正本的吧,如果B公司需要建檔,
: 我是可以給他們影本.
: 希望大家可以給我意見,因為A公司的經歷對我職涯有加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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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00.209
若b公司應徵時要求要父離職證明那你就無權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