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racesfchen (梅子)》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請問可以不給薪嗎?
: 時間: Thu May 3 15:20:3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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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於4月23日報到,5月2日離職,因為公司請補前前公司離職證明,要等離職證明才發派
: 令,但我於5月2日離職時公司以未完成報到手續為由,請填寫放棄報到之申請書,意即
: 不會有薪資,這樣合法嗎?(公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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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你可以去勞工局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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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0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