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ikawa7se (站起來吧!!國民們!)》之銘言:
: 沒想到後備司令部這個看起來是國軍最廢的單位
: 居然那麼神通廣大
嗯 當作小常識跟大家聊一聊好了 順便賺點p幣 嘿嘿
後備司令部啊 很多人心目中都覺得這單位聽起來很廢
不過關於後備軍人管理與動員方面的業務 總部是很看重的
這方面的業務一出包 往往都是大包
除了承辦人 科長跟參謀主任都要連坐受罰的
我被記申誡是不會痛啦 只是比較不爽 但敢害參謀主任被記申誡...哈哈 日子會很難過
現在退伍後回過頭看 會覺得當初好像擔心太多了 出包就出包 也沒什麼了不起
不過當初人還在裡面時 可是會覺得戰戰兢兢 壓力不小
後備司令部除了後備旅、新訓單位等野戰實兵單位不算
機關單位可分為三級: a.後備司令部總部(在總統府後面)
b.地區後備司令部(北區中區南區)
c.各縣市後備司令部(每個縣市一個)
像教點召這些業務都是由各縣市後備司令部在執行的
然後地區、總部會常常來督導
地區督導官因為較常接觸 有時候還比較好說話 也許看的不會那麼細
總部督導官就很恐怖了 每次他們出巡 我們就像如臨大敵一樣
所有公文案卷 佐證附件要整理的清清楚楚 整整齊齊
他們真的會一件一件仔細看 尤其是年度業務總檢時
像申請核准免召業務來說
出國的要附事後入出境資料、
學生要附在學證明、
結婚的要附喜帖、
老婆生小孩的要請當事人提供出生證明(證明出生日期)、戶籍謄本(證明多一個人)、
坐牢的 我們要函請監獄提供在監証明
有缺就等著被扣分 被噹
不過這些都還好辦 只是事情一多起來時會容易忘記去追討那些證明
最麻煩的就是以親人患重病 非本人(應召員)無法照顧者 此原因想申請免召的
因為證明這個真的很麻煩
要親人的診斷證明(證明是非常非常嚴重的病 一定要人照顧)、
戶籍謄本、村里長證明(證明他家真的沒有其他人可以幫忙照顧了)、
連絡官親自訪查紀錄(還得要聯絡官親自探查實情以證明沒說謊)
舉個例,例如老媽媽真的有重病 平常真的都是這個兒子在照顧 很辛苦
可是就卡在家裡可能還有個四肢健全的老爸爸
所以這時不能被判定為"非本人無法照顧" 所以不能核准免召
總部督導對於這些附件是否齊全、核准免召條件是否成立 是相當要求的
當然站在軍方的立場 要求教點召沒有漏洞可鑽是很合理的
問題是真正面對民眾的是我們這些承辦人
偶而會遇到一些聽起來真的很可憐的情況 當事人也會一直求你 請你幫忙
可是就卡在一兩個條件不是很符合法規限制
怎麼辦呢
像我還是菜鳥的時候 就遇過一個教召員
有一個才兩歲的小女兒因為先天性心臟病 已經開過好幾次刀 剛開完不久
情況很不穩定 半夜有時候狀況發作都需要爸媽起來照顧 嚴重還要馬上再送醫院
我那時候一聽 覺得實在很可憐 就幫他遞公文申請免召了
結果後來督導時被砍劈的很慘 因為"非本人無法照顧"的條件不成立
雖然一直到現在我還是覺得那樣做才對得起我自己的良心...唉
對於各式各樣不想教召的後備軍人,還有很多故事啦,有機會聊到再說...
這些免除召集的東西 只是我負責業務的一小部份而已 就已經有點麻煩了
所以以前當兵時我負責教召,我同梯另一個預官負責點、勤召
每天就看到我們兩個小預官不斷的加班 晚上邊看日劇、港片邊挑燈夜戰
大部分時候所有人都閃了 辦公室只剩我們兩個還在搞業務
(後備司令部的兵很少且不准做部裡業務、只能出勤務,所以基本上少尉最小 orz)
所以聽到現在預官廢除了
某種角度來看我其實是很高興的
這些麻煩的東西隨隨便便找一個大學畢業生來扛 領個連外勞都不如的薪水 很奇怪
就讓職業和志願役軍人們負起他們應當負的責任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73.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