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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新聞都會看到一些粉奇怪的 比如說之前看到那個鰻魚的新聞啦 ..-.-.. 今天看到市議員找一些哈搖頭丸的少年嬰仔現身說法 會傷智力啦 對身體不好啦有的沒ꨠ 說真的...... 真想給他試一次啊~~~:PP 不過粉多人就是這樣想說只試一次而已沒差 才染上的吧.. 才看完這個消息 就看到前天檢察官以公共危險罪起訴一個 不小心把球丟到人家司法官住宅【是吧??】的國中生 幹 你他媽的不辦黑金 抓一個國中生教訓他 讓他心中留下污點傷痕 你他媽的是粉爽是不是啊..?? 那個檢察官應該去吃屎..:PP -- 你能想像嗎 我今天竟然被人叫了四次混蛋!! 喔 才四次啊 你一定是起床起的太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D234-021.dial.dj.net.tw > -------------------------------------------------------------------------- < 作者: Heroin (C'est si bon) 看板: HSNU855 標題: Re: 搖頭pub. 時間: Sat Sep 16 00:53:14 2000 ※ 引述《bc855 ( kind of blue)》之銘言: : 才看完這個消息 就看到前天檢察官以公共危險罪起訴一個 : 不小心把球丟到人家司法官住宅【是吧??】的國中生 : 幹 你他媽的不辦黑金 抓一個國中生教訓他 : 讓他心中留下污點傷痕 你他媽的是粉爽是不是啊..?? : 那個檢察官應該去吃屎..:PP 沒錯 小孩子作錯事是難免的嘛 更何況玩球又不是什麼壞事 在學校的旁邊本來這種事情就比較多嘛 想當年我還朝學校外的車子丟粉筆勒 一樣米養百種檢察官.... -- 我寂寞 雖然我並不寂寞 我還是一個人 寂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h251.s61.ts31.hinet.net > -------------------------------------------------------------------------- < 作者: MAB2 (中村紀洋三響砲) 看板: HSNU855 標題: Re: 搖頭pub. 時間: Sat Sep 16 12:41:24 2000 : 不過粉多人就是這樣想說只試一次而已沒差 才染上的吧.. : 才看完這個消息 就看到前天檢察官以公共危險罪起訴一個 : 不小心把球丟到人家司法官住宅【是吧??】的國中生 : 幹 你他媽的不辦黑金 抓一個國中生教訓他 : 讓他心中留下污點傷痕 你他媽的是粉爽是不是啊..?? : 那個檢察官應該去吃屎..:PP NONONO 以前這種事大家都會想說算了 因為大家都會想到人情 但是法律既然就在那裡 當然一定要辦 BC你不覺得台灣人都很不守法嗎 這事我看最後也會以不起訴處份吧 但是如果在美歐這些中法治的國家 學生一定會被叛社區服務啥的吧 小時後不教他守法 長大誰知他會變啥樣 教室裡原本就不該丟球 網球是很軟沒錯 但是如果有人踩到跌倒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n182.n203-107-6.eranet.net > -------------------------------------------------------------------------- < 作者: bc855 ( kind of blue) 看板: HSNU855 標題: Re: 搖頭pub. 時間: Sat Sep 16 14:08:34 2000 ※ 引述《MAB2 (中村紀洋三響砲)》之銘言: : : 讓他心中留下污點傷痕 你他媽的是粉爽是不是啊..?? : : 那個檢察官應該去吃屎..:PP : NONONO : 以前這種事大家都會想說算了 : 因為大家都會想到人情 : 但是法律既然就在那裡 : 當然一定要辦 : BC你不覺得台灣人都很不守法嗎 : 這事我看最後也會以不起訴處份吧 : 但是如果在美歐這些中法治的國家 : 學生一定會被叛社區服務啥的吧 : 小時後不教他守法 長大誰知他會變啥樣 : 教室裡原本就不該丟球 : 網球是很軟沒錯 : 但是如果有人踩到跌倒了???? 光頭 你說的我絕對認同 維有從小就讓下一代有法律的觀念 我們的社會才會有秩序.. 但是 我的質疑是 一定得用這種方法嗎..?? 一定要讓小孩子心中留下陰影才行嗎..?? 人們應該學著尊重法律 這是最完美的情形吧 而新加坡那種國家就是讓人們「害怕」法律 沒辦法 人都是犯賤的 給你面子你不要臉 只好重罰. 今天如果叛社區服務 我沒有意見 活該嘛 他自己在警察和檢察官來教室 找人時也承認啦 問題是 今天是要「起訴」他耶 一個十一歲的小孩耶 公共危險罪喔 如果犯罪事實確定 是有前科紀錄的喔 教他守法 不是這樣教的..要是當初我跟謝孟哲在教室看playboy被老林抓到 不是一句:「啊 不要在教室看這些東西」 而是把我送到警察局 說我妨礙風化 我會心服口服嗎 我會幹死吧.... 我的問題是 處理的方法 把小孩當成罪犯 這樣對嗎.? 適當嗎.? 一位台中市議員指出 如果真的這樣要辦 每個把球打出全壘牆外的職棒選手 都有公共危險罪的嫌疑啊... 個人意見 ...:) 對了 光頭 花蓮行好不好玩啊.? -- 你能想像嗎 我今天竟然被人叫了四次混蛋!! 喔 才四次啊 你一定是起床起的太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D235-028.dial.dj.net.tw > -------------------------------------------------------------------------- < 發信人: Bantu.bbs@fpg.m4.ntu.edu.tw (不拖不欠), 看板: HSNU855 標 題: Re: 搖頭pub. 發信站: 小魚的紫色花園 (Sat Sep 16 22:35:58 2000) 轉信站: Ptt!warpnews!fpg ※ 引述《bc855.bbs@ptt.csie.ntu.edu.tw ( kind of blue)》之銘言: : 應該不致於傷到人吧.? 凡是都有輕重緩急,有些事情我覺得不是照規定來就一定是最好的, 台灣不守法的人很多,不過我覺得台灣人卻很樂於助人, 而且晚上我趕走到7-11買東西不怕遇到黑鬼!! 小孩子本來就容易調皮搗蛋,我覺得給點教育是應該的,不過要是正面的, 叫警察來把人帶走,我想他這輩子對警察都會有恐懼感吧, 倒不如讓學校處理,讓他跟她家人親自到個歉,做做勞動服務, 最好可以跟全校演講這件事的經過,這樣大家也會有所警惕, 所以我基本上不認同那些人的作法! -- 重要的是不是你能不能做到... 而是你究竟做了多少努力... -- Origin: ︿︱︿ 小魚的紫色花園 fpg.m4.ntu.edu.tw (140.112.214.200) > -------------------------------------------------------------------------- < 作者: who (總會有一天) 看板: HSNU855 標題: Re: 搖頭pub. 時間: Sun Sep 17 00:24:04 2000 ※ 引述《MAB2 (中村紀洋三響砲)》之銘言: : NONONO : 以前這種事大家都會想說算了 : 因為大家都會想到人情 : 但是法律既然就在那裡 : 當然一定要辦 : 小時後不教他守法 長大誰知他會變啥樣 : 教室裡原本就不該丟球 : 網球是很軟沒錯 : 但是如果有人踩到跌倒了???? 嗯 基本上我覺得根本不用到叫警察的地步 但是關於這件事 其實我想到的是... 假如今天換是你家被丟網球 然後你去叫警察抓人 警察會鳥你嗎? 要怎麼說? "警察先生,有個國中生丟網球到我家路旁邊,很可惡,拜託你抓他"???? 這像話嗎...? 還不是因為好死不死丟到檢察官 才這麼淒慘 所以報上有人投書說 住在台灣真悲哀 不但要小心鄰居不是黑道 還要小心鄰居不是有權有勢的人 還真有點道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140.112.253.128 > -------------------------------------------------------------------------- < 作者: superoj (北斗原爆落下技) 看板: HSNU855 標題: Re: 搖頭pub. 時間: Sun Sep 17 02:18:16 2000 ※ 引述《bc855 ( kind of blue)》之銘言: : ※ 引述《Heroin (C'est si bon)》之銘言: : : 沒錯 : : 小孩子作錯事是難免的嘛 : : 更何況玩球又不是什麼壞事 : : 在學校的旁邊本來這種事情就比較多嘛 : : 想當年我還朝學校外的車子丟粉筆勒 : : 一樣米養百種檢察官.... : 大家都年輕過 有時就是想做一些鳥事吧 : 我也做過類似的鳥事 我當然知道我是錯 但是那時就是賤吧 : 但是我會做傷害到人的事 我想那一顆球 : 應該不致於傷到人吧.? 嗯~~基本上是這樣沒錯 除非那個小孩其實不是真正的國中生 而是某國的地下工作員 或是什麼極左派激進份子 而那一顆其實不是真正的網球 而是高科技的生化兵器 會散發沙林或是神經毒氣... 唉...那個小孩不皮呢 不過總該給他們一個機會 我是認為稍微給他們個教訓就行了 就把他褲子扒掉吊起來抽個幾十鞭 最後再把那顆網球塞進他屁眼裡 相信他一定會知道公共安全的重要的... -- 不能有先入為主的觀念 那一顆不一定是網球 -- 想當年這種行為早就被當場格殺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202.166.249.141 > -------------------------------------------------------------------------- < 作者: INKY (Uesugi Kenshin) 看板: HSNU855 標題: Re: 搖頭pub. 時間: Sun Sep 17 10:10:31 2000 ※ 引述《bc855 ( kind of blue)》之銘言: : 但是 我的質疑是 一定得用這種方法嗎..?? 當然 不一定.... : 一定要讓小孩子心中留下陰影才行嗎..?? 人們應該學著尊重法律 : 這是最完美的情形吧 而新加坡那種國家就是讓人們「害怕」法律 新加坡的情形 個人是覺得太嚴重了 雖然表面上看起來很有效果 但實際上 那都會有後遺症的.. : 今天如果叛社區服務 我沒有意見 活該嘛 他自己在警察和檢察官來教室 : 找人時也承認啦 問題是 今天是要「起訴」他耶 一個十一歲的小孩耶 : 公共危險罪喔 如果犯罪事實確定 是有前科紀錄的喔 其實也並不一定會這樣啦... 如果少年法庭的法官 是判訓誡或保護管束的話 記錄過一陣子就會消除... : 我的問題是 處理的方法 把小孩當成罪犯 這樣對嗎.? 適當嗎.? 我個人認為是太過了些..並不是很適當的方法... 後來看了檢察官的說詞 雖然並無不合理之處 但是 他並沒有考慮到 小孩子內心裡的想法.. 小孩子已經在那裡誠心的道歉了(雖然我並不知道他是否係故意丟球) 還叫小孩子站在那兒 等警察來抓他 那小孩子內心裡是怎麼想的呢? 要是造成他一輩子心靈上的創傷 他有還如何解決呢? 還有一點 檢察官是否認識這個國中生呢? 他是否與之前在那裡丟球的人 是同樣的人呢? 如果是同樣的人 是否就可以考慮到用這種方式 但也要考慮到衡平原則? 如果並不是同樣的人 用這種方式 是否是過頭了些呢? 真要討論的話 幾個小時也討論不完... 就想胡兒說的一樣 他究竟是比較倒楣 丟進了檢察官的宿舍... 如果是平常人報案 相信警察就吃案了... 這是很不公平的 但卻也是最現實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IP092.dialup.ntu.edu.tw > -------------------------------------------------------------------------- < 發信人: SB.bbs@fpg.m4.ntu.edu.tw (箱子), 看板: HSNU855 標 題: Re: 搖頭pub. 發信站: 小魚的紫色花園 (Sun Sep 17 21:37:43 2000) 轉信站: Ptt!warpnews!fpg ※ 引述《superoj.bbs@ptt.csie.ntu.edu.tw (北斗原爆落下技)》之銘言: : ※ 引述《bc855 ( kind of blue)》之銘言: : : 大家都年輕過 有時就是想做一些鳥事吧 : : 我也做過類似的鳥事 我當然知道我是錯 但是那時就是賤吧 : : 但是我會做傷害到人的事 我想那一顆球 : : 應該不致於傷到人吧.? : 嗯~~基本上是這樣沒錯 : 除非那個小孩其實不是真正的國中生 : 而是某國的地下工作員 或是什麼極左派激進份子 : 而那一顆其實不是真正的網球 : 而是高科技的生化兵器 會散發沙林或是神經毒氣... : 唉...那個小孩不皮呢 不過總該給他們一個機會 : 我是認為稍微給他們個教訓就行了 : 就把他褲子扒掉吊起來抽個幾十鞭 : 最後再把那顆網球塞進他屁眼裡 : 相信他一定會知道公共安全的重要的... 天啊...已經笑翻好幾圈了 不過前幾天我倒是有個很深刻的體驗 就是我家十三樓屋頂有個小孩把花盆丟下來 當場把停車場的天窗給打破(還好當時沒人車經過...) 結果呢... 在一旁的警衛立刻拿著木棒去把兇手給亂棒打死 更正:只是嚇嚇他罷了!! 其實亂丟東西真的不是個好習慣 尤其當你常常看到一些死小孩在亂丟東西 人的忍耐度是有限的... 越來越能體會到這句話: 小孩子真的都是惡魔!! -- F-O-X FOX -- Origin: ︿︱︿ 小魚的紫色花園 fpg.m4.ntu.edu.tw (140.112.21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