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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mm.org.tw 崔媽媽基金會 這是為租屋族成立的 建議原po 可以去看看他們的討論區 (在首頁的右下角可以點進去, 不用申請會員) 也有蠻多被房東強行要求搬家的案例 下面是一些法律的條文 http://www.tmm.org.tw/pub/rentlaw-9.htm 第453條 定期租約之終止   定有期限之租賃契約,如約定當事人之一方於期限屆滿前, 得終止契約者,其終止契約,應依第四百五十條第三項之規定,先期通知。 第450條 租賃契約之消滅   租賃定有期限者,其租賃關係,於期限屆滿時消滅。   未定期限者,各當事人得隨時終止契約。但有利於承租人之習慣者, 從其習慣。   前項終止契約,應依習慣先期通知。但不動產之租金, 以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定其支付之期限者,出租人應以曆定星期、 半個月或一個月之末日為契約終止期,並應至少於一星期、半個月或 一個月前通知之。 上面並沒有提到合約期滿前 房客若要求解約的罰則 唯一有的是 第249條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   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   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但是回到一剛開始 如果原 po 的合約並無載明不得飼養寵物 (這是最重要的) 那房東就不可以趕她走 若要趕原 po 走 也不是由原 po 提出解約的 所以不能罰原 po 錢 甚至應該將定金無息返還原 po 才對吧? 所以如果我是原po 在契約無載明的狀況下 我會告訴房東要我搬可以 但是現在是他的因素要提前解約 所以我不但沒有必要給他錢 他還必須還我定金 (事實上以上面第249條 我還可以要求他加倍返還吧?) 那萬一是有載明或該棟公寓有明文規定不能飼養寵物 最多也只能罰定金而已 ※ 引述《frannica (我是贅肉肥河豚)》之銘言: : ※ 引述《[email protected] (Oo 雪精靈 oO)》之銘言: : : 我學過民法 : : 其實裡面有說到 : : 即使你給了押金 想說頂多浪費押金不想租了 : : 但按照民法 你還是要照常給租金 : : 因為只要付了租金 契約就已經成立了 : : 只是很多房東不知道 : : 所以只沒收押金 : 但是通常押金已經是兩個月或一個月的房租 : 如果中途解約 : 對房東所造成的損失 : 應該也只是一或兩個月必須找新房客的空房期而已 : 所以以押金來扣也綽綽有餘了吧? : 我記得只要賠償損失的部份就可以了 : 像這樣喊到六個月房租的根本是坑人 -- ★.'來自:音樂銀河 frannica [由 telnet.hinet.net 上站] + ' * WMStar.twbbs.org . + * '. .. ' ★ .. ' + . ' ‧ + 140.112.231.240.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