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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話故事與「共讀」傳統
◎南方朔
「哈利波特旋風」,忽然之間籠罩了全球。連續四本,創下逾四千萬冊的紀錄,
而作者蘿琳(J.K. Rowling)也順理成章的搬進了倫敦肯辛頓別墅區,開始和瑪丹娜
成為近鄰。「哈利波特旋風」引發了下列幾個問題:
(一)為甚麼西方的童話故事都是那麼厚厚一冊,就以哈利波特的第四本為例,英國版
六四六頁、美國版七三四頁。兒童連拿都不容易,要怎麼去讀?
(二)哈利波特的故事,單單亞馬遜網路書店即售出逾四十萬冊,上網購書多半不可能
是兒童所為,大人購買童書所為何來?
(三)哈利波特的故事造成旋風,以童書而能有這樣的場面,它究竟有著甚麼樣的深層
理由?
而所有的這些問題,其實都早已有了答案,而答案即在西方的「私人生活史」裡。
所謂「私人生活史」,指的是法國年鑑學派所開創,專門探討人們的私生活與其相關
的生活方式、行為準則及文化習慣等的變化之學。
在歐洲,具有現代意義的生活及行為方式,起源於十六世紀。當時的人們藉著文藝
復興而對「人的意義」有了自覺,這種自覺即顯示在對教養、禮節態度,以及人的質
地之提升上。十六世紀上半期,伊拉斯莫斯(Desiderius Erasmus, 1466-1536)出版
《論兒童的斯文》小冊,造成極大的轟動,六年內至少重印了卅次,直到十八世紀,
總共印了一百卅個不同的版本。這個小冊是歷史上第一部超級暢銷書。從歷史延續的
觀點而言,這本書開始到十八世紀的期間,即是西方「私人生活」的形成階段。而在
整個新的私人生活方式裡,閱讀和禮節相同,都是其中的主要成分。
由十六至十八世紀流傳下來的日記、木版畫與油畫,可以看出「家庭閱讀」乃是
那個時代的主要閱讀形態。夫婦之間、父母及子女之間,都固定的以朗讀的方式一起
讀書;這種朗讀還可以擴及親戚朋友,它乃是後來的「沙龍傳統」之起源,而「家庭
閱讀」則延伸出直到現在仍繼續存在的「睡前讀故事」傳統。
十六至十八世紀的「家庭閱讀」有無數的資料可為傍證。例如,十七世紀英國紀錄家
白彼士(Samuel Pepys)在他的《日記》裡,一六六七年十二月廿二日這一天即曰:
「今天輪到妻閱讀,但她牙齒及顎頰疼痛,我從下午到晚上花了許多時間為她讀書並
作陪。」而過了三天後是耶誕節,他又記曰:「今天輪到妻閱讀,她讀杜墨的歷史故
事,這是個有關靈魂的怪異故事,的確值得閱讀。」
另外,十八世紀里昂的杜伽斯(Dugas of Lyons),於一七一八年七月廿二日的
《日記》裡寫道黢「我用了許多時間讀希臘及賀瑞士的詩歌給兒子聽。」而一七一九年
九月十四日則記曰黢「我和長子共讀西塞祿的《法律論》,對次子則讀撒魯斯特。」
而一七三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則記道:「我和兒子下棋,接著一起讀一本好書,它談的是
與憐憫有關,一共讀了半小時。」
由上述以及另外更多的資料,可以看出「家庭閱讀」乃是十六至十八世紀漸次發展
出來的一種私人生活方式,它是文明教養的內容之一,而所讀的書則無所不包,有聖經
故事,希羅文學,以及其他各種故事等。這種新的私人生活方式不僅中上階級普遍採行
,在一般市民及工人階級亦然,由當時的許多繪畫可以為證。「家庭閱讀」不是一般的
閱讀,而是一種「共讀」,也是早期的教育模式之一。由於它逐漸成了一種新的私人生
活價值,因而也就創造出了市場,使得「童話故事」這種新興的文類應運而生。
第一個西方童話故事作家是法國的裴洛(Chgrles Perrault,1628-1703),他的
童話故事集出版於一六九七年,包括了〈睡美人〉、〈小紅帽〉、〈藍鬍子〉、〈靴子
裡的波斯貓〉、〈灰姑娘〉、〈姆指湯姆〉等;而緊隨於後,又有許多其他作家,如今
家喻戶曉的格林兄弟童話及安徒生童話則是十九世紀的產物。法國曾出版一套「童話
文庫」,蒐集了十七和十八世紀數百個童話故事,分別出自廿多個童話作家的手筆。
綜合歐洲的早期童話文學,我們可以得出許多人們很少察覺到的重要結論:
其一,十六至十八世紀形成的「家庭閱讀」,逐漸成為一種家庭生活及家庭教育的
體制,而無疑的是母親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她必須經常讀故事給子女
聽。這種「體制」遂創造了龐大的童話故事市場。這樣的市場保證了童話
創作的動力。法國的十七和十八世紀「童話文庫」廿多位童話作家裡,超過
一半都是女性,而上流社會的識字階級,無論男女都樂於創作童話,包括
哲學家盧騷、奧洛伊女爵等皆在童話作家之列,由上流人士也會寫作童話
故事,足見童話故事在社會上的位階極高。
其二,童話故事起源於「家庭閱讀」,它是一種「共讀」,雖然識字的大兒童可以
自己閱讀,但多半是父母或兄姐讀給兒童聽。這意味著童話故事不是單純的
兒童故事,而是必須老少咸宜的幻想故事。這乃是西方的童話故事書有許多
為甚麼特別大本且厚重的原因。由「家庭閱讀」,也可以理解到購買童話
故事書其實是父母的事,不必然與兒童有關。
其三,乃是童話故事的這種「家庭閱讀」及「共讀」傳統,因而使得童話故事裡出現
一種可以不斷延續下去的「狂想旅程」(Fantastic Journeys)的類型。父母
兄長可以每天讀一段給子女睡前聽,彷彿接力賽跑,也使子女充滿懸疑的期待。
「狂想旅程」是一種原型,許多童話,包括《愛麗絲夢遊仙境》裡都可歸為這個
類型。
因此,西方社會為何童話故事的傳統一直煙火相望?為何包括上流名人及大學教授
都樂於從事童話寫作?為何所謂的童話文學經常如此大大的一本,而且故事複雜,
與大人書相差無幾?為何童書在書籍市場都被固定的歸為一類 ,而且市場極大?
所有的這些問題遂都有了答案。童話故事是西方私人生活裡的一個重要文化建制,
享有高度的位階及評價。這種文化的建制地位,使得童話作家可以功成名就,可以
受到讚譽和金錢及名氣的回饋。牛津大學的教學及邏輯教授卡洛(Lewis Carroll,
1832-1898)靠著《愛麗絲夢遊仙境》而享千秋萬世大名。聲望絕不低於任何文豪,
這不是毫無理由的。
而童話故事由「家庭閱讀」這種「共讀」的傳統開始,逐漸變成文化習慣與體制。
無論貧富,幾乎每個家庭,子女睡覺前,父母一定要去探視親吻,而後親暱的
抱一抱,拿出童書讀一兩段,這種傳統並不存在於我們的社會裡。因此,也就注定了
我們的童話故事無法享有西方那樣高的地位。沒有價值及體制支撐,甚至最現實的
市場也都難以擴大,當然也就無法確保一代代有企圖的創作者投入這個領域。
由「哈利波特旋風」,總是會引發「英國能,我們能不能」的問題。答案再也明顯
不過了,我們就是不能。不能的原因即在於我們缺乏了由十六世紀開始的那個
「家庭閱讀」私人生活傳統。「家庭閱讀」是一種「共讀」。在童話方面,則是故事書
不僅兒童自己會去讀,更重要的是父母兄長也要跟著去讀。如果父母兄長都不介意童話
故事,怎麼會有好的童話故事誕生?而隨隨便便推出一個「全國兒童閱讀運動」,
要求國小低年級一年至少讀五十本書,就難免讓人擔心它會變成一種對兒童的另類
暴政。
無論閱讀行為、文體類型,或寫作英雄,都不可能無來由的產生,其背後都必然有著
一些人們無法察知的價值、體制,和文化習慣在焉。台灣的童話故事不被重視,童話
作家少受鼓勵,關鍵即在於我們少了「共讀」的傳統。任何別人的好傳統,我們都
無法一蹴而及,但至少值得自我勉勵。因此,為人父母兄姐者不妨捫心自問:我們為
兒童閱讀做了甚麼?我們是否曾參與兒童的「共讀」中?「家庭閱讀」及「共讀」行為
裡,有著許多非常深刻的道理,我們不能對此繼續假裝不知。
而我們真希望,有一天也能看到自己的童話作家英雄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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