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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新聞打的很大的莫過於兩件事情 1. 台灣立法禁止體罰 2. 國中生與老師互毆 其中感觸最深的是第二則.. 我從電子媒體看到平面媒體看到電視媒體,大家口徑一致 就連該校校長的矛頭都指向於一開始賞了個巴掌的男老師。 的確,在現今的認知中,老師因為情緒管理不當而衝動出手的確有錯, 但是媒體們似乎都遺忘,或者說,忽略了最根本的事實,那就是:出發點 老師掌打學生,是因為憤怒,因為急於矯正該名女學生的言論,或者說,因為該女學生 的態度而憤怒。 我們還原一下事情經過,根據各個媒體的報保總結的過程如下: 體育課時,當時身為班級幹部的蔡姓女學生忘記帶點名簿,於是老師要求女學生回去教室拿 點名簿來讓老師簽到,該女學生拒絕且態度不耐的回嘴『為什麼不要XXX回去拿』 (※註:該生所指的學生為班上坐輪椅的身障學生),於是老師賞了他一巴掌。 此時班上的朱姓男生馬上衝上前去責問老師怎麼可以打人,被老師推開說:不關你的事, 之後即大打出手。 分析一下這件事情,老師打人的動作或許不當,可是原因卻是女學生不敬,且某方面來說 蓄意侮辱班上的身障學生,身為班級幹部卻有這樣的言論,老師的忿怒可想而知,男同學 卻代表了現今青少年文化中最令人嫌惡的一個環節,不論是非的相挺,管你對錯、身分, 你惹了我朋友,我就扁你,這種自以為是義氣的無腦表現。 可是整件事情裡面,最讓我看不起且惱怒的,不是老師,不是男同學,而是該名蔡姓女生 身為班級幹部,自己的責任忘了實行理應要自己想辦法解決,她不是,用高傲的態度回嘴 並且刻意嘲諷班上相對來說較為弱勢的同學,完全無視於老師所該有的尊嚴,說難聽點, 她是無視於在場所有人的尊嚴,然而今天的媒體卻把焦點全部集中在教訓了這樣桀傲不遜 的學生的老師身上,並不是說老師打人就是對的,而是現在的情形已經把該女學生的不當 行為給合理化了,甚至事後老師還要跟該名女學生道歉... 現在社會的價值觀...我實在無法搞懂 當老師及學生互相尊重的時候,零體罰是種理想,是種可行的理想 但是當學生蔑視老師的時候,零體罰不過是種腦殘的妄想 試問,當明天、後天又出現這種學生的時候,人本協會的各位理想主義者.. 你們要負責教育他們嗎? *** 我實在很想寫個社論丟到報紙上... 可是卻不知道有何管道... 只能心中充滿著幹意的跑來PTT的幹版發點嘴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40.169
naivechu:推. 06/20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