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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士林之狼進台大一事,既然贊成放他出來的和不贊成者旗鼓相當(?) 為了顧及台大女生的權益,也為了「顧及」這位色狼的受教權, 我想到了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法,執行方式大略如下: 1.法務部長依然核准他的假釋令。(這會引起各位的公憤) 2.調查局透過人脈聘請一位職業殺手在開學前暗殺他。 3.為了讓事情完美無缺,視情況找一位替死鬼,例如遭性侵害者的家屬。如果各位有辦 法自告奮勇去報名,亦可。 4.如果這位受刑人家屬在那邊嚷嚷叫的話,記得找一位道上兄弟恐嚇一下。 如果還找來了國會議員,亦比照辦理。 5.整個事件盡可能拖久一點,以便讓大家快快忘記,整件事情就這樣不了了之。 至於暗殺的方法,就分為疑似自殺法、意外事件法和現場格殺法好了。 疑似自殺法:例如說可以讓他淹死在醉月湖,或是從總圖墜樓身亡皆可。 意外事件法:依照他的生活狀況隨時想出方法下手。 現場格殺法:這種方法最冒險,殺手一定要一槍將他格殺掉,如果無法使之斃命,請這 位殺手自行跑路。 提完了如何對付這位色狼之後,也要提一下如何對付還在牢籠裡的性侵害犯人。 1.原則上,性侵害犯不得假釋,總統的大赦與特赦也應排除這些犯人。 2.運用一些刑事訴訟的手段,讓犯人感受到嚴厲的折磨。 3.盡量讓他待在牢裡愈久愈好,所以監所必要時要製造一些意外事件,然後將過錯全部 推給他。 4.最後直接在監獄裡將他做掉,而如果事後有人追究的話,就把責任推給某些官員,將 他們降職。(事後為了補償他們,也許會有大升官吧) 至於細節呢......還沒想到。 -- 會不會吐露了太多的秘密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6.12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