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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wis (我是黃小美的未婚妻)》之銘言: : 嘖嘖嘖! 果然是愚蠢的女性主義者呀 : 不然請問一下法律為什麼要有處罰的制度呢 : 讓人改過向善 重新做人 哈哈 少笑死人了 : 當有一個人「改過向善」「重新做人」在這機機歪歪叫他不准進台大的 : 不就是你嗎? 唷,原來又是妳壓?某個來自火星的人顯然不懂地球話:) 來練練打字也好,雖然我是高貴的精英,不過教育一下已經畢業卻還停留在高中生層次 的你(妳)也好:) 以前有一個高中老師告訴我們:"大學不好好唸書,程度會比高中生差" 顯然你就是這種奇怪的火星人,讓我告訴你刑罰的真諦吧... 1.處罰只是一個"手段",並非妳亂講的"終極目的",而處罰也帶有"嚇阻性"的功能所在 這個士林之狼為何引起這樣大的爭議性呢? 因為他強姦了27個女生,實際上卻只被關了6年。 前面不是還有未成年的小毛頭說他也要去強姦幾個女生再來考台大嗎? 這個案子如果有了士林之狼降子(學生,強姦27個人,只關6年,考台大,又是好漢) 的發展軌跡,將會對國家的司法形成最大的諷刺,也會是一個最差的示範 因為"嚇阻性"不足。 台灣目前依然沒有廢除死刑?why?並非我們喜歡把人處死,而是我們希望有個 嚇阻性的刑罰在那裡,如果我們把國家的死刑廢除,將來犯了強姦,竊盜,搶劫 綁架....等罪的罪犯,也許會一不做二不休就把受害人一併殺了滅口 反正無期徒刑配合假釋制度,20年後又可以出獄了...那別人的生命財產算什麼? 所以我們強烈的要求法律要分輕重罪來判刑,強姦一個人和強姦27個人可以等視之嗎? 只綁架和綁架後又撕票可以罪刑差不多嗎?更何況我們還要考量這個罪犯的犯意 所以,法律是如你亂掰的"以處罰為目的"嗎?當然不是,你這白痴 法律在處罰的同時,如果嚇阻性不足,這個犯人(或其他想效法者),再犯的機率 會非常高,而強姦罪是沒有死刑的,判個10幾年,滿三分之一就可以假釋,等於 關沒幾年就又出來了...所以法律有達到嚇阻性的功能嗎?沒有,反而是會讓人想去觸法 法律又有達到處罰功能嗎?也許有,但處罰的意義是什麼? 2.處罰的意義不僅在於人民法益的平衡,也在於給犯人一個改過的機會 只要這個人罪不致死,社會願意設監獄來囚禁犯人,不僅是讓受害者的心靈 能稍稍感到平復,也讓這個人在獄中有機會接受治療,教育,反省並真切的悔改 司法並應該協助犯罪者重新適應社會,避免因適應不良再犯 如果我們不給犯罪者機會,就根本不需要監獄存在,我們只要讓犯罪者都槍殺就好啦 3.從以上目的來檢視,放楊受刑人出來就讀是一個可怕的決定,強姦27個人 只被關六年,一般正常人都會不服,平均強姦一個女生關三個月不到 更可怕的是:他現在根本否認自己是士林之狼,可是警察署說他就是士林之狼沒錯 檢體至少有5起以上完全跟他符合,而此人卻說他只是猥褻那些女人而已 這樣的司法有達到處罰的功能嗎?他有改過嗎?甚至連一點嚇阻性都沒有 人民一旦輕視司法的威信,將會有一群暴民出現和一群不守法的人出現 立法,要講求法律的平衡,執法也是一樣。今天妳過度保護了楊受刑人的法益 相對的另一方,就是損害善良老百姓的法益,以後誰還要守法呢? 我犯法反而能得到社會的寬容,即使當著全台灣的人說謊也有教授相挺到底 那一般沒犯法的人呢?只能靠著自力救濟保護自己嗎?要隨時都提高警覺害怕嗎? 那誰要守法?我來當黑道大哥反而可以跟司法體系談判,壓迫議員 這一連串效應,不是單單你這白痴自以為是的一句"強姦又沒什麼",可以代替的 4.我認為法律的處罰帶有教育的意義,也認為我們應該給罪犯一個自新的機會 可是此人根本沒有受到適當的治療,輿論一點點壓力就讓他說謊說自己"只是" 強姦過2個女人(顯然他認為這沒有什麼) 請問大家,你們敢讓這種人當你同學嗎?他根本把強姦當吃飯,認為吃個幾餐有必要 大驚小怪嗎?而且他還為自己考進台大驕傲..... 這種人連改過都沒有,更別題自新了..不是我們不給他機會,而是他不給自己機會 : 至少我從來沒聽過有人接到紅單 : 不是罵「幹」 : 而是隨著音樂跟劉德華一起唱「我要努力向上」 : 唉呀 : 這世界作多的就是說一套作一套的人 : 不過最討厭的還是說別人一套 : 做自己一套呀 : 首先士林之狼念台大根本關你屁事 : 因為我念台大 因為我會危險嗎? : 明明就是這些理由 : 卻要裝的一副公理正義的樣子 : 嘖嘖嘖~ 社會資源都扯上來了 : 好一副衛道人士的嘴臉 : 就連別人的心態想法都變成「前面有人分析過...他一定....」 : 更別提士林之狼的價值居然是由你決定的 : 我也不是幫他說話 : 只是有些人愚蠢的可笑 : 這世界本來就沒有公平不公平的問題 : 自己能保護自己本來就是最基本的要件 : 事事期待別人或是所謂的社會正義 : 結果如何 大家心裡有數 : 就算他可能來陰的 : 但是練個武術總是增加你獲勝的機率 : 有什麼不好的﹖ 明知有危險卻不作準備 : 誰是蠢瓜! : 另外我不否認我偏激 : 我敢說就要敢被罵 : 這是你的權利 : 所以在你搞清楚一個人的權利是什麼之後 : 請平心靜氣的想一想 : 有些事情雖然很令人憤慨 : 但是就是必須要照著社會的規矩來 : 你可以批評司法制度 : 你可以替受害者不平 : 你可以替自己感到憂心 這一段根本不值一看,果然只有高一程度.... 他是對人不對事,顯然他內心深處與罪犯有相同的情懷 : 但是你絕對沒有權利去影響他的權力 : 這才是自由 : 只是大部分的人不懂 : 因為他們有可笑的雙重標準 我沒有權利去影響他的權利,沒錯,不該有任何人影響其他人的權益 那你幹嘛妨礙我們在這裡幹譙這件事呀?你已經引響到我們的權利了 你才是說一套做一套的假道學,才說嘴便打嘴的火星人 你這白痴,每篇文章都口口聲聲說自己也是台大的,我看你根本就不是 連"權利"都可以打成"權力",我看你根本就是那隻士林之狼 還有,我們沒有權利影響他的基本權,可是法律不該過度保護罪犯 反而讓全體人民的法益都相對受到剝削,這是前面申訴過的,不再多說 妳幹嘛降子保護士林之狼? 你也是嗜血的民眾吧? 如果有看過"鵝毛筆"的網友,請回憶一下片中的醫生...跟他這副嘴臉真像.. 雖然醫生沒有真的動手殺人,不過他才是片中最恐怖的嗜血者... -- 在靜默中 溫柔湧動 一片葉嘆息著 跌入風的擁抱 一片葉無論怎麼飛最美的姿態墜地 還是落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6-225-46.HINET-IP.hinet.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