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Hat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BloodAugust (八月血)》之銘言: : ※ 引述《kjdragonash (大家好..我是處女座的!!)》之銘言: : : ~~~~~~~~~~~~~~~ : : 你這句話很沒品ㄝ.... : : 哪天當你自己做錯事了... : : 你會希望別人把你的罪行公諸於世嘛!! : 能夠堅守自己品行的人,就算不以相同的標準苛求別人,至少有權譴責已經做錯的人。 : 何況,誰不犯錯是事實,錯有大小之別,能夠送進警察局的,恐怕也不是小錯吧? 進警察局就確定是她做的嗎 進地檢署就確定是她做的嗎 進法院就確定是她做的嗎 : 想我白爛的人生二十餘載,也只進過三次警察局, : 兩次為了借廁所,一次問路,這樣而已。 : 我想,看完一系列的文章之後, : 我認為作者最氣憤的那個點,乃是她覺得落網的小偷沒有悔意。 : 當然,目前沒有別的人可以佐證這個說詞, ^^^^^^^^^^^^^^^^^^^^^^^^^^^^^^^^ 依據弊人的法律小常識 在終局確定判決前 她都是無罪的 你在這裡聲討她也許狠爽 也許滿足了妳對不悔過的小偷的不爽 可是你只是聽了一個沒有姓名的匿名者在幹剿而起舞 你也知道沒人可以佐證嘛齁 但是這個你所謂的加害者 其實最後搞不好是個受害者 被你們言詞誹謗的受害者 小心你們才是刑事民事的被告!!! 不過你們也跟原作者一樣不敢具名的黑函製造者而已 唉....跟媒體一樣白爛 : 但是 : 表面上誠心悔過的犯人,姑且還會被人質疑他是不是為了假釋; : 更何況一個連自己道歉都不會的人!那要如何要求別人給他自新的機會? : (海峽對岸可是更激烈的做法,台胞證上蓋「淫蟲」,給嫖客帶著到處跑。) : 只保障壞人的權利,那誰還想做好人? : 說自作孽什麼的已經算保守了,換我的話,我會說: : 「屁眼不夠緊,就別亂吃瀉藥,至少銼了賽不要連屁股都不會擦。」 : (當然,此等措詞限於恨板。) : 不是幸災樂禍,而是因為我也被偷過東西, : 我痛恨小偷,尤其還是沒有理由需要偷的人。 : 憤慨的感受在每個人心裡都不一樣, : 也許閣下能選擇寬恕,是莫大的美德, 抱歉這不是寬恕 而是基本的法治國家應該有的素養和義務 不只是道德問題 兒是根本沒有權利這樣做!!! : 但是受過相同的痛苦的人,都該保有譴責的權利,實在不能算是沒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14.225
heifang:好嚴肅喔 大家其實也只是罵爽的而已 推 61.59.179.67 12/26
PkGod:自以為法律很強喔?不過就是詭辯罷了...... 推 140.119.73.49 12/26
Seadogking:所以如果她被判有罪 你就要自己砍文章嗎 推140.112.201.165 12/26
akane01:黑咩。偷東西叫無罪?? 推 163.25.118.8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