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atchcat (~~~^^~~)
看板Hate
標題Re: [公告] 防人之心不可無!!!
時間Thu Dec 26 16:20:54 2002
題外話~~~~~
突然想到以前的事情
那時候還是高中 班上常常有人東西被偷~我的錢包也被偷過.
後來有人設計 終於抓到小偷,是個功課很好但是人緣很差的同班同學
大家把他揪到教官室去 他也承認東西是他偷的了
無奈學校也只是一心想把事情壓下來 希望我們給他一個機會
(我看學校根本是不想甩我們吧 他這樣算慣竊耶 給他機會?! 是在害他吧...)
後來這件事就不了了之~~
後來這位同學還考上了台大法律...
噗吃....
沒什麼~~只是突然想到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84.160.90
→ lightkuo:讓這種人當上檢察官 台灣就真的沒救了 推140.112.247.127 12/26
→ loveletters:搞不好還是榜首! 推 218.161.6.67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