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santuar (愛吃蛋糕的貓貓)
看板Hate
標題Re: [公告] 防人之心不可無!!!
時間Thu Dec 26 00:32:03 2002
我覺得這位同學敢把事情po出來真的很勇敢
而且我們現在常常把加害人的公平對待看的太重要了
那被害人情何以堪
我也曾經被偷過
更可悲的是室友偷的
結果被教官壓下來
他一點懲戒也沒有
只是搬到另外一間宿舍去
而且
其實他的家境非常的好
根本不需要偷東西
看了之前的文章
我決定以後掉東西直接去警局報案
在也不向學校反映
因為對他們來說
只有校譽是他們重視的
而不是學生的權益 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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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相見 並不一定等於分離
不再通音訊 也 並不一定等於忘記
因為 我已把你的一切都刻入腦海中
而此生 以不可能忘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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