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eboy (moda)
看板Hate
標題Re: [公告] 防人之心不可無!!!
時間Thu Dec 26 12:02:34 2002
※ 引述《catbear (飄)》之銘言:
: ※ 引述《angelsantuar (愛吃蛋糕的貓貓)》之銘言:
: : 我覺得這位同學敢把事情po出來真的很勇敢
: : 而且我們現在常常把加害人的公平對待看的太重要了
: : 那被害人情何以堪
: : 我也曾經被偷過
: : 更可悲的是室友偷的
: : 結果被教官壓下來
: : 他一點懲戒也沒有
: : 只是搬到另外一間宿舍去
: : 而且
: : 其實他的家境非常的好
: : 根本不需要偷東西
: : 看了之前的文章
: : 我決定以後掉東西直接去警局報案
: : 在也不向學校反映
: : 因為對他們來說
: : 只有校譽是他們重視的
: : 而不是學生的權益 公平正義
: 版主大人,請問這樣直接指名道姓的文章涉不涉及人身攻擊
我覺得很奇怪....
原本那位同學也沒有說請大家要打死他之類的話...
他只是請大家要注意而已阿!!
而且是事實上...
他當小偷本來就錯了.....
何況他還把偷到的信用卡也摨去到刷....
我覺得難道他就不應該受到輿論的懲罰媽....
不知道為什麼...
我覺得大家都變成把矛頭指向那位PO文的同學...
好像他多不厚道似的....
: 我是局外人,我被偷過東西,也被偷過很重要很重要的東西
: 但是不管是基於加害人或是被害人
: "隱惡揚善"除了是人類基本的厚道,此外還應該是做人最基本的尊重
對....
但那是對一個有心改過的人而言吧!!
如果你看到他蠻不在乎的樣子...
你還會這樣說媽??
: 一次兩次錯誤就要別人付出終生的悔恨以及全系的眼光交織,全bbs站的言語攻擊
: 這是一個也有可能犯錯的人基本該有的做法嗎??
人不是十全十美的...
當然會犯錯...
可是.....
這種已經犯了竊盜和詐欺的人....
難道也要為他找理由...
而且...
他還不是只有偷一次ㄝ....
是一直偷.....
我覺得......
現在他被抓到了....
如果學校不給他相當的處分.....
那對其他在這個學校唸書的同學不是就沒有保障了媽....
誰可以保證他不再犯呢??
: 連po文章的同學.極度激奮鬥破口痛罵的同學
: 省思一下我們自己也都有可能犯錯
: 別人對你的隱惡揚善請珍惜,也將這樣的厚道傳出去吧!!
: 這是針對指名道姓的部分....
: 另外,至於"校方校譽重於同學權益"的部分,我倒是覺得,談談罵罵還不錯!!
: 因為沒有具體人身攻擊嘛....而且是屬於我們真的應該省思和顛覆的思維!!
可是.....
他都已經被移送地檢署了......
公布姓名又怎麼叫做人身攻擊呢!!
~~~~~~
不好意思.....
如果言語上有什麼不妥的話....
可是....
我真的對PO原文的同學覺得很生氣....
明明是受害者為什麼要被說的好像是壞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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