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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tbear (飄)》之銘言: : ※ 引述《angelsantuar (愛吃蛋糕的貓貓)》之銘言: : : 我覺得這位同學敢把事情po出來真的很勇敢 : : 而且我們現在常常把加害人的公平對待看的太重要了 : : 那被害人情何以堪 : : 我也曾經被偷過 : : 更可悲的是室友偷的 : : 結果被教官壓下來 : : 他一點懲戒也沒有 : : 只是搬到另外一間宿舍去 : : 而且 : : 其實他的家境非常的好 : : 根本不需要偷東西 : : 看了之前的文章 : : 我決定以後掉東西直接去警局報案 : : 在也不向學校反映 : : 因為對他們來說 : : 只有校譽是他們重視的 : : 而不是學生的權益 公平正義 : 版主大人,請問這樣直接指名道姓的文章涉不涉及人身攻擊 我覺得很奇怪.... 原本那位同學也沒有說請大家要打死他之類的話... 他只是請大家要注意而已阿!! 而且是事實上... 他當小偷本來就錯了..... 何況他還把偷到的信用卡也摨去到刷.... 我覺得難道他就不應該受到輿論的懲罰媽.... 不知道為什麼... 我覺得大家都變成把矛頭指向那位PO文的同學... 好像他多不厚道似的.... : 我是局外人,我被偷過東西,也被偷過很重要很重要的東西 : 但是不管是基於加害人或是被害人 : "隱惡揚善"除了是人類基本的厚道,此外還應該是做人最基本的尊重 對.... 但那是對一個有心改過的人而言吧!! 如果你看到他蠻不在乎的樣子... 你還會這樣說媽?? : 一次兩次錯誤就要別人付出終生的悔恨以及全系的眼光交織,全bbs站的言語攻擊 : 這是一個也有可能犯錯的人基本該有的做法嗎?? 人不是十全十美的... 當然會犯錯... 可是..... 這種已經犯了竊盜和詐欺的人.... 難道也要為他找理由... 而且... 他還不是只有偷一次ㄝ.... 是一直偷..... 我覺得...... 現在他被抓到了.... 如果學校不給他相當的處分..... 那對其他在這個學校唸書的同學不是就沒有保障了媽.... 誰可以保證他不再犯呢?? : 連po文章的同學.極度激奮鬥破口痛罵的同學 : 省思一下我們自己也都有可能犯錯 : 別人對你的隱惡揚善請珍惜,也將這樣的厚道傳出去吧!! : 這是針對指名道姓的部分.... : 另外,至於"校方校譽重於同學權益"的部分,我倒是覺得,談談罵罵還不錯!! : 因為沒有具體人身攻擊嘛....而且是屬於我們真的應該省思和顛覆的思維!! 可是..... 他都已經被移送地檢署了...... 公布姓名又怎麼叫做人身攻擊呢!! ~~~~~~ 不好意思..... 如果言語上有什麼不妥的話.... 可是.... 我真的對PO原文的同學覺得很生氣.... 明明是受害者為什麼要被說的好像是壞人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03.73.7.131
stefania:這一定要推! 推 61.217.205.249 12/26
PkGod:推拉!講的好! 推 140.119.73.49 12/26
dreamshake:推!!! 推 140.112.23.112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