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ichechus (新氣象..oO)
看板Hate
標題Re: [公告] 防人之心不可無!!!
時間Thu Dec 26 15:52:52 2002
※ 引述《fullface (早日康復...!!)》之銘言:
: ※ 引述《LeonYo (LeLionDesGemeaux)》之銘言:
: : 做為一個人 我想這麼做
: : 無可否認 這是人之常情
: : 但 人的情緒是需要節制的
: 沒錯..!!
: 但受害的人在hate板上發洩自己的情緒是很正常的吧
: 不然為什麼要有hate板的存在呢
: : 所以要讓台灣人常陷於這種無可自拔的情緒反應之中嗎??
: : 畢竟這不是最好的解決之道吧
一直都只有第一篇公佈他的姓名阿
我完全沒有附和
我有提到他的名字ㄇ 有ㄇ!!!!!!
明明有罪的現行犯
卻要一直幫他說話
說不過
又用"公佈名字"
這件事來模糊他的罪
事實就是事實
我就是沒有法律常識來跟你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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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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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may:對呀對呀>>>說的超有公道性啦!!!! 推 61.220.128.157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