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immyduh:你對 推 163.19.244.130 12/26
: → wehrmacht:沒看到陳進興殺人 原來就叫做"主觀認定" 推 140.119.14.104 12/26
: → wehrmacht:於是警方循線索抓到犯人 原來也是主觀認定 推 140.119.14.104 12/26
沒錯..吧 我再去問老師...
不過呢
我覺得是沒錯阿
刑事上最困難的就是客觀事實的認定
我們要如何去還原一個客觀的事實
讓他完完整整栩栩如生的呈現在我們面前
就是因為困難 所以我們才要特別慎重
當然不是說受害者活該
而是不願意再讓另一個人受害
刑法有這樣的精神 (也許因而衍生了別的問題 暫且不論)
那如果說客觀事實是那麼簡單就能看出來
我想 包青天之所以為包青天也不足為重了...我的意思是每個人都能是包青天
所以說 客觀事實的認定是不簡單的
但我們卻因為一篇文章就很阿莎力的說XXX就是有罪
這豈不是個笑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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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