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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ichechus (新氣象..oO)》之銘言: : ※ 引述《fullface (早日康復...!!)》之銘言: : : 沒錯..!! : : 但受害的人在hate板上發洩自己的情緒是很正常的吧 : : 不然為什麼要有hate板的存在呢 : 一直都只有第一篇公佈他的姓名阿 : 我完全沒有附和 : 我有提到他的名字ㄇ 有ㄇ!!!!!! : 明明有罪的現行犯 : 卻要一直幫他說話 : 說不過 : 又用"公佈名字" : 這件事來模糊他的罪 : 事實就是事實 : 我就是沒有法律常識來跟你辯 我不是法律系的.... 所以可能我的常識不足.... 可是.... 她是現行犯阿....... 都已經移送地檢署了...... 都要上法庭了...... 為什麼大家還要為了公不公佈姓名而爭論呢..... 而且.... 他就已經承認啦!!!! 他爸爸也一直 道歉...... 為什麼大家還要為了這件事情事不是真的..... 為了po文章的人不敢匿名而懷疑他的真實性..... 我是在12.17日下午在新體被偷走的..... 他大概是在2;00偷走的吧!!! 然後就在半個小時之內狂刷我的卡...... 你們可以體會那種你一邊再掛失....然後銀行一邊跟你說小姐...你剛剛又被盜刷了 幾千元的感覺嗎?? 而且住在外面... 當你遇到這種事情..... 我不知道你會不會很生氣.... 至少我是很生氣...然後很難過.... 要一直 打電話....忙著重辦政見.... 然後再警察局進進出出..... 何況.... 他不是第一次偷... 也不是只有偷我的..... 我知道的... 都是有去警察局報案的....... 不知道還有多少人因為調的東西不多....然後沒有去報案.... 你知道一堆證件提款卡信用卡和手機掛失補發都要錢嗎.... 如果你去到警局... 發現這個人一臉部在乎的樣子.... 一點都沒有要跟你道歉的意思.... 依據話都沒有跟你說....... 連個道歉都沒有...... 我不知道你會怎麼想.... 不要說什麼人都會犯錯的話..... 因為她犯的.... 不是小錯吧!!!! 如果沒有受到應有的處分... 我覺得很不公平.... 我覺得..... 這樣的人..... 不可以留在學校...... 法律事保護好人的..... 他都犯了錯為什麼還要保護他...... 大家一直 怪罪原po文章公布名字的人不是很過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3.128
echo0504:大家都只看到犯人在警局懺悔的樣子 推 61.223.78.21 12/26
echo0504:卻看不見犯罪後沾沾自喜的嘴臉 推 61.223.78.21 12/26
stefania: 推!現行犯沒什麼好說 推 61.217.205.249 12/26
shippy:現行犯還有人一直說他可以能沒罪啊 真煩 推 140.112.181.60 12/26
LeonYo:我沒說他沒罪 可以看清楚我的文章嗎? 推140.112.214.145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