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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kuya (該如何放棄.....)》之銘言: : ※ 引述《ymw (做壞事要付出代價!)》之銘言: : : 其實我一開始是波在經濟系版 目的是想讓他們系上的人免於受害 : : 後來想想覺得得饒人處且饒人就把它刪了 : ^^^^^^^^^^^^^^ : 我覺得 很矛盾耶....... : 你真的這麼覺得嗎?什麼叫得饒人處且饒人? : 如果你現在po在他們系版 那 可能可以讓他們系上的人有所警惕 : 這可以稱之為得饒人處且饒人 : 你現在 轉到hate版 只是單純想發洩你心中的不爽嗎??? : hate版出沒的人有多少? : 直接登報表達你的不爽 連鎖反應都沒有如此之大吧!! : 恭喜 您的目的達成了耶!!! : 不虧是台大的高材生 : 原來 要摧毀一個人是如此的容易....... 你幹嘛一直檢討,嘲諷,責罵被害人? 你該不會以為加害人是無辜的吧? 難道被害人把加害者的名字公布出來罪過會比另一位台大高材生罪過更大嗎? 而且我認為這一位小偷是自己的行為毀了自己, 不是別人害的,你的邏輯好像有問題~ 明明是她自己做那種"一讓別人知道就等於被摧毀的事" 還要怪把這件事公布的人, 她不做,這個人怎麼可能這麼容易地"催毀"她?? 不要講得像小偷無辜可憐被公布一樣, 明明就是她先招惹人在先,你替她喊什麼淵?쀊倒因為果了吧 這邏輯就等同於 命案歹徒怪目擊證人把他公布出來才會"因此""毀了"他? 不如怪自己殺人在先吧!!!! : : 之所以仍轉到這 是因為 真的怨忿難平 : : 而且校方一貫壓醜聞的行徑也令我難以茍同 : : 不會啦 我覺得你講得很有道理 : : 只不過在聖誕夜餓著肚子走回家真的很可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8.2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