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仙女的流言版看到的
2007/01/29 02:35:07火爆孫中山
瑋倫的家屬同學請代為轉達。
請通報網路警察以及瑋倫家屬,詢問他們要不要提出侮辱誹謗死者罪告訴,另外請求賠償
100萬元的精神損害!中華民國刑法第312條”侮辱誹謗死者罪”對於已死之人犯誹
謗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中華民國刑法”加重誹謗罪”第
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散布文字、
圖畫犯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剛剛在那邊看到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不過如果是鎮的希望家屬不要忍耐勇敢站出來
她為了個人私慾將他人貶低 說的相當不堪
這不是要讓她入獄 而是希望她多多尊重他人
不要一直以為父母有辦法保護他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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