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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座強制繫安全帶 最快明年5月實施
【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06.11.21 03:45 am
立法院昨天效率驚人,初審通過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修正案,規定九人座以下小客車,未來
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時,後座乘客必須強制繫安全帶,違者將罰駕駛人三千到六千元
,最快從明年五月實施。
但交通部強調,我國在民國八十年才規定新車強制設安全帶,因此駕駛八十年以前生產的
舊車上路,可不受新法限制。
邵曉鈴車禍重傷,昨天上午在立院交通委員會引發討論,包括立委劉文雄、郭素春、王昱
婷等人,都要求交通部趕快立法強制小客車後座繫安全帶,交通部長蔡堆原說「本會期前
送到」,沒想到立委陳朝龍臨時變更議程,主動提出修正案。
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駕駛人或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處駕駛
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上高速公路違反規定者,駕駛人則處三千元至六千元罰鍰。
陳朝龍昨天提案,要求增修該條例,規定小型車行駛高速、快速道路上,後座乘客也必須
強制繫安全帶。他說,他去年五月在瑞芳趕助選行程時,車子撞上電線桿,當時他就是坐
在後座未繫安全帶,導致臉部粉碎性骨折,只能移植手筋到臉部,大腿更是打了十四根釘
子,因為有切身之痛,所以希望儘速修法。
該案去年就已付委,本會期原未排入議程,昨天陳朝龍趁勢重提,原本「冰在冷凍庫」的
舊案,不到十分鐘,就獲交委會無異議通過。
交委會並附帶決議,修正案實施前要有三個月加強宣導期。蔡堆回應「以這兩天的車禍新
聞,民眾感觸應該很深」,修正案離三讀還有一段時間,交通部即起開始宣導,到明年五
月,宣導期早就超過半年。
警政署統計,九十三年交通事故中,因未繫安全帶而受傷致死者百分之三點八八,繫安全
帶而受傷致死者降到百分之一點一八,相差兩倍。而日本研究顯示,汽車撞擊時,未繫安
全帶的後座乘客,會撞向前座背後,將使前座者增加五倍死亡風險;若後座乘客繫安全帶
,將能降低前座八成死亡風險。
果然老百姓的命比較不值錢....ˋ(′~‵")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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