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rrowFollow (芬蘭)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申訴] setzer #1HwtNX56 判決
時間Mon Jul 29 04:04:06 2013
推 setzer:該文已寫攻擊對象為大閩南主義者 不違規
▔▔ ▔▔▔
原文哪裡有寫「主義者」三個字啊?我開燈還是看不到啊!
根據文脈,原文原意重組重現=「幹你娘臭大閩南吱八」,這樣還沒族群攻擊?
#1HjtqKln (HateP_Picket)
推 avemaria:A千億贓產的要權有權 老爸搞乾女兒爽死 干你的陸捌玖
上面該則判例,被告的前提限縮才真正明確,你怎不貼心佛心熱心自動幫其腦補:
「該推文已寫攻擊對象為大湖南主義者之馬英九馬鶴凌這兩位陸捌玖 不違規」?
(因為不可能陸捌玖全體都污千億贓產要權有權、他們老爸都搞乾女兒爽死。)
何況「干你的陸捌玖」字面上完全沒有一個髒字,都枉判違規了(諧音是吧),
反而大辣辣「幹你娘」、「臭(閩南)吱八(「雞巴」諧音)」,
才真正是一堆露骨、不堪入目又群體指向明確的髒話,絕對嚴重太多的卻又沒違規,
你的標準老是立場鮮明、反覆無常、莫衷一是,到底誰會信服你啊?
退萬步言,大家一起陪你幻想真有「大閩南主義者」這六個字好了,
不管你認不認同這個主義,它仍然是一種「相近政治傾向」啊!
難道只因板主個人思想排斥,就連帶否定信仰該主義之群體,使其不受板規保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5.98.19
※ 編輯: SorrowFollow 來自: 36.225.98.19 (07/29 04:36)
推 setzer:並非所有投票給DPP的人都是大閩南主義者 故未符合[對具有相 07/29 07:50
→ setzer:同投票對象之群體]之條件 07/29 07:51
推 setzer:另文內陳述其他案判決部份 SorrowFollow 違反板規4-7 水桶 07/29 07:55
→ setzer:90天 07/29 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