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snlee:把笑話和王八蛋同等類比,我看你真的急眼了.... 08/02 01:36
→ ssnlee:把檢舉當成私人恩怨報仇手段又有助於版內秩序了? 08/02 01:37
→ ssnlee:再說簽名檔的問題,你又找不到事證是誰,妄下推論,實在是 08/02 01:37
→ ssnlee:不曉得您老除了私人恩怨外,出於什麼理硬要扯這個。 08/02 01:38
→ ssnlee:把笑話代換成王八蛋,何來照搬文句依樣畫葫蘆之說?真的奉 08/02 01:40
→ ssnlee:勸閣下論戰不順加強自身功力,而不是在私人恩怨上下功夫。 08/02 01:41
→ ask1234:給你點邏輯,版主說你的說明未明確指出是哪個群體。版主的 08/02 12:48
→ ask1234:邏輯若通,肯定大家完全看不出罵的是誰,既然看不出是誰, 08/02 12:49
→ ask1234:不要說王八蛋,就是狗雜碎、畜生、幹林老木等等,都可以用 08/02 12:50
→ ask1234:,因為政黑板是允許罵髒話的。這判例一成,大家就可以盡情 08/02 12:51
→ ask1234:用,反正沒人看得出是在罵誰,因為不夠明確嘛。 08/02 12:52
→ ask1234:另外,「不要臉」三個字,可是有很多被判公然侮辱的案例, 08/02 12:53
→ ask1234:我已經附上隨便估狗到的兩個案例,連公然侮辱都成立的,版 08/02 12:55
→ ask1234:主竟然敢說攻擊程度不嚴重?於理、於法不合。 08/02 12:56
況且,不要說已達到「攻擊」的程度,板規可是白紙黑
字,清楚規定連「歧視」都算在內。
教育部辭典解釋:http://0rz.tw/SjppR
歧視
輕視,以不公平的態度相待。如:「種族歧視」。
相似詞:鄙視、蔑視、藐視、敵視、輕視
相反詞:尊重
因此,板規規定,不要說攻擊,若算只是不尊重、輕視
,同樣違反該條板規。
這判決的標準,總不會跟一般法律不同、跟常人的中文
解釋不同,把「不要臉」當問候語,稱人「不要臉」當
敬語吧?那這標準還真的是異於常理。
※ 編輯: ask1234 來自: 112.104.83.240 (08/02 13:11)
→ ssnlee:於理於法?於什麼法?你根本連受害者是誰都舉不出來,一個 08/02 14:24
→ ssnlee:沒有受害者的東西,全起因於你對本人的私人恩怨,幻想出來 08/02 14:25
→ ssnlee:構我入罪的東西,這種羅織的罪名,還要掛上這種外衣?何況 08/02 14:26
→ ssnlee:就本次檢舉爭議點,於本人簽名檔中誰是受害者,根本無實據 08/02 14:27
→ ssnlee:要此判例一旦成例,那大家以後靠幻想對號入座就好了,豈不 08/02 14:28
→ ssnlee:混亂版內秩序?和你那說的那麼好聽的維護版內秩序根本背道 08/02 14:30
→ ssnlee:而馳,即是黑特版,這算符合版旨?根本是造成本版功能斷頭 08/02 14:31
→ ssnlee:的作法,我個深表痛心。 08/02 14:31
推 saLiva:setzer快自請下台吧XDDDD版主做成這樣還不下台XDDDD 08/03 07:57
→ saLiva:這個Setzer看他判決就知道他是什麼樣的人啊 哈哈哈 08/03 07:59
→ ssnlee:setzer是什麼咖我不知道,不過我知道樓上你氣到連版規都沒 08/03 09:46
→ ssnlee:看,實在是呵呵。 08/03 09:47
推 setzer:1. 指稱民進黨的支持者為民進黨的笑話攻擊用語不嚴重 08/05 22:29
→ setzer:2. 可悲與不要臉的指稱對象不明確 故判處不違規 08/05 22:29
推 setzer:ssnlee ask1234 saLiba 違反政檢板規4-5 對申訴文推文 因為 08/05 22:36
推 setzer:新修板規 判處警告1次 08/05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