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ocfrank:我對判決本身不作評論! 但提出一點大家看看 德州人說: 06/19 23:29
→ rocfrank:公然侮辱及誹謗 <= 這兩個是基於有無事實之 不同罪 根本 06/19 23:30
→ rocfrank:不會同時都成立 要是上法院同時告這兩條 穩定敗訴的 06/19 23:31
推 setzer:請問本文已經不算[申訴]而要更改為[板務建議]文嗎? 06/19 23:36
→ goetze:點名引戰的標準這樣?那以後誰敢引用別人說過的話呢? 06/19 23:36
※ 編輯: goetze 來自: 1.174.105.188 (06/19 23:37)
→ setzer:如果要是[板務建議]文 那請將標題分類改為[建議] 下面我做 06/19 23:37
→ setzer:的申訴判決會取消 06/19 23:37
→ goetze:更可甚者~我在被檢舉文舉出判例 06/19 23:38
→ goetze:MrTexas:台電員工也算是公務員吧? 06/19 23:38
→ setzer:引用別人說的話不會有問題 不能做的是針對他人本身的攻擊 06/19 23:39
→ goetze:MrTexas:國營企業的人員能算是勞工嗎??? 06/19 23:39
→ goetze:上面那兩句是一起發的~沒中斷 06/19 23:39
→ goetze:很明顯他已經把台電員工=國營企業的人員 06/19 23:40
→ goetze:結果一樣!是疑問句~哈哈哈哈哈哈 06/19 23:40
→ goetze:可惡叫人身攻擊嗎? 06/19 23:40
→ goetze:教育部辭典云可惡=令人厭惡,我倒請問~令我厭惡叫人身攻擊? 06/19 23:43
→ goetze:怎不會"令人厭惡"那個人是指我以外的人吧? 06/19 23:44
→ goetze:總不會 06/19 23:44
→ rocfrank:不過 你也愛跟德州人玩 明知道他也是這邊的常客 還招惹他 06/19 23:45
→ goetze:所以更白話的說~我討厭他=人身攻擊? 06/19 23:45
→ goetze:算了~疑問句才是本文重點~我還是不明白疑問句的判法 06/19 23:47
推 setzer:有人因為罵別人[可惡]結果挨告敗訴 因此我認為算是有問題的 06/19 23:47
推 setzer:指控 06/19 23:48
→ MrTexas:本來就不可以用疑問句來侮辱板友吧! 06/20 01:44
→ MrTexas:我只會用疑問句來質疑政治或公共事務 06/20 01:45
推 avemaria:L本來就不可以用殭屍來侮辱板友吧! 06/20 01:46
→ goetze:侮辱板友?你自己第一篇檢舉就是自己貼教育辭典自己心虛刪的 06/20 08:18
→ hikki82119:德州人你明明就用【喜從天降?】侮辱墜機的飛官過 06/20 12:01
→ hikki82119:總之板主既然這樣判了,以後就用德州人用過的詞準沒錯 06/20 12:02
→ MrTexas:別誣衊我!我從來沒有侮辱過飛官 06/22 09:38
→ IChuangdi:689只剩下檢舉了 不要吃人夠夠 你們這些支持EFCA得人 06/22 14:40
→ oldchang1205:德州主題都畢業這麼久了又沒從事司法職業,法律早還 06/22 19:23
→ oldchang1205:給老師了,你的要求對他太難了 06/22 19:23
→ oldchang1205:對飛官而言,德州主題的文已經接近汙辱了 06/22 19:24
→ hikki82119:MrTexas 不是689 IChuangdi你罵錯人了~ 06/22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