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YOO:檢舉人於檢舉違規發生點之前的政黑發言文章 10/07 23:56
→ YYOO:他沒發言發文請問我要怎麼找? 10/07 23:57
→ YYOO:都寫無了請問我還要附什麼? 10/07 23:57
→ ask1234:「違規事實發生之發、推文時間點」<=有看到"推"這個字嗎? 10/08 00:08
推 setzer:請YYOO於本檢舉案推文補上本檢舉文內所列之兩篇檢舉標的應 10/08 00:40
推 setzer:檢附的推發文文章代碼 10/08 00:41
推 setzer:需要檢附的是檢舉人(即為YYOO)的推發言文章資料 10/08 00:43
→ ask1234:該二篇檢舉案,至今仍為無效檢舉,為何已有判決? 10/08 00:55
→ ask1234:YYOO違反政檢板規三-4,事實明確,版主理應判決該二檢舉案 10/08 00:58
→ ask1234:為無效檢舉。 10/08 00:59
推 setzer:還記得板主查知違規行為後得以逕行判決嗎? 10/08 10:16
→ setzer:YYOO若未能檢附文章資料 我會另外判檢舉案失敗的處份 但已 10/08 10:17
推 setzer:判出的p板友違規行為是不會收回來的 謝謝指教 10/08 10:17
→ ask1234:原來版主還記得「板主查知違規行為後得以逕行判決」啊? 10/08 10:50
→ ask1234:不過本人檢舉的很清楚,本人檢舉的重點要在該二檢舉案是否 10/08 10:51
→ ask1234:為有效檢舉,不在P版友有沒有違規。 10/08 10:52
→ setzer:所以我判決YYOO在本文推文能補上應檢附資料仍可視為有效檢 10/08 11:19
推 setzer:舉 有疑議嗎? 10/08 11:19
→ ask1234:版主一小時前說會判檢舉案失敗的處分,現在又說檢附資料後 10/08 11:21
→ ask1234:,仍為有效檢舉,版主的說法顛三倒四,前後說法何者為真? 10/08 11:22
→ ask1234:況且,政檢板規三-4何時提到補上資料,就變成有效檢舉? 10/08 11:23
→ ask1234:政檢板規三-4,第一句就清楚提到,在提出檢舉案時,就要附 10/08 11:25
→ ask1234:上,可沒說可以先提檢舉案,再來補資料。 10/08 11:27
推 psychopath:setzer管板的標準早就被人詬病,反正他說了算啦。 10/08 11:29
→ psychopath:「無效」是當然、自始、確定無效,這觀念都不懂? 10/08 11:30
推 psychopath:L_SecretGard這個板就可以知道setzer的為人詬病程度。 10/08 11:32
→ psychopath:連YYOO檢舉無效還看不出來,fox99那篇就看得出來? 10/08 11:33
推 setzer:psychopath 違反政檢板規3-9 前科1次 水桶20日 10/08 11:34
→ psychopath:無效檢舉還可以變成有效判決? 10/08 11:34
→ psychopath:沒差啦,沒能力就下台啦。 10/08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