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susmaycry (警察打人!)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JTly14n aitt 板規3-5 造謠
時間Sat May 24 13:30:58 2014
一、檢舉人ID:Jesusmaycry
二、被檢舉人ID:aitt
三、違反板規:政黑板規3-5 造謠相關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JTly14n
→ aitt:你如果有機會去看耕者有其田的條文.會發現根本就是蔣幫搞略奪
→ aitt:圖利..當時政府用非常低的價格強制收地.然後政府變成最大地主
→ aitt:有些地拿去搞眷村改建.或是拿去把田授與一些外省兵.
http://www.landreform.org.tw/library/library-subject.aspx
民國40年至65年間分九期實施,連同37年試辦部份,共計放領138,957公頃,承領「農戶」
286,287戶。政府收得放領公地地價稻穀367,366,416公斤,甘藷1,254,768,525公斤,全
數由台灣土地銀行經收後撥作扶植「自耕農」基金。
兼顧地主生計情形下採和平漸進方式。規定地主保留(中等水田三甲、旱田六甲)及免征
耕地。政府徵收地主超額之出租耕地,附帶徵收地主供佃農使用收益的房舍、曬場、池沼
、果樹、竹木等定著物的基地,放領給「現耕農民」。於民國42年12月順利完成,計徵收
放領耕地139,249公頃,創設自耕農戶194,823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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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以上資料,耕者有其田政策並無將徵收田地改建成眷村,或將田地授予外省兵的情
事。受惠者均是「現耕農民」。
另,依據以上資料徵收放領耕地139,249公頃,放領138,957公頃,徵收與放領地面積相去
無幾,aitt應說明耕者有其田將地搞眷村改建所據為何
若要檢舉相同ID多項違規 請自行依順續延伸第三與第四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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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etzer:請aitt收到通知信件後 說明[耕者有其田徵地改建眷村與田地 05/25 15:56
→ setzer:授與外省兵]之說法所據何來 05/25 15:56
推 setzer:aitt 未於時限內說明 05/27 11:53
推 setzer:判決aitt違反政黑板規3-5 前科6次 水桶70日 05/27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