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下列使用者之推文 已違反政黑板規3-2-d
2.發表文章或推文內容禁止事項。
d.針對看板內特定或不特定板友提出告訴或進入法院實際審理前之各種法律動作。
亦禁止鼓譟他人提出告訴或進入法院實際審理前之各種法律動作。違反者處以水
桶30~3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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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KKW5EW5 (HatePolitics)
→ caelum: 2樓不道歉,就要有被告的準備 10/30 17:17
#1KKXsmFe (HatePolitics)
→ caelum: 一起告比較省錢啊,你也可以罵罵看,看會不會被告 10/30 19:20
水桶30日
2.
#1KKW5EW5 (HatePolitics)
→ peter080808: 那就去吧 10/30 17:28
→ peter080808: 別一堆廢話 要去就快去 10/30 17:35
→ peter080808: 大家都想看看你 10/30 17:36
→ peter080808: 快去告啦 別拖好嗎 10/30 17:42
推 peter080808: 是要不要去?? 10/30 17:45
→ peter080808: 快去 10/30 17:47
→ peter080808: 去了嗎? 10/30 18:03
前科1次 水桶60日
3.
#1KKW5EW5 (HatePolitics)
→ compress: 已經過了10分鐘了 告還是不告? 10/30 17:42
→ compress: 楊大 你說謊 沒錯吧 已經10分鐘了 你還沒告吧 10/30 17:47
→ compress: 請問如果你是楊大 你最想作啥? 10/30 18:22
→ compress: 一直告 一直告 一直告 一直告 一直告 一直告 一直告 10/30 18:22
#1KKXsmFe (HatePolitics)
→ compress: 楊大也可以告我啊 我說他說謊 沒錯吧 10/30 19:22
→ compress: 他半年沒告 你想如何? 10/30 19:32
前科1次 水桶60日
4.
#1KKW5EW5 (HatePolitics)
→ powyo: 小心不要按到愛心服務鈴喔 10/30 17:42
推 powyo: 5:30就下班了是要怎麼告 不要急給人家時間找律師寫文件 10/30 17:48
警告1次 查已有累積警告1次 判水桶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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