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ocfrank:把人擬物化 這已經觸犯板規了 掰! 05/08 12:31
推 angel510:如果他人沒水準,卻寫了一篇好文章,不能肯定文章嗎?05/08 12:32
→ yeh67:賤人 快去告狀啊 沒再怕 倒不了當沒有聲音的烈士05/08 12:32
由上推文中本人以 觸犯板規 掰!
對照yeh67推文中以賤人回應之
其上yeh67推文中有"馬英九及吳育昇的狗"多句 雖有公幹板友之嫌 但語意指向他人
而yeh67「賤人」之推文 已明顯為侮辱本人之言論
係「對特定人或可推知之人所發之言論」已屬公然侮辱之部分 情節重大 應予最大量刑
請板主逕行裁決 本人檢舉數第三章條文 板主不可也不接受被檢舉人認罪協商
(三) 要求回收被刪除文章 以維護本人及無故牽連到之不特定板友權利
6.違反本章板規者,即使刪除文章或修改推文,只要相關當事人提出檢舉並申請重貼,
於板主認定違規並受理檢舉後,始得自回收桶中重貼文章或推文,以利輔助執行板規。
(四) yeh67有多項違反板規之前科 多為涉及到黑特板友之故事犯行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板規
1.違反本章板規者水桶5~180天。
有前科者,水桶天數依照前科次數加倍累計。
● 1 ! 112/27 likemon □ [檢舉] #1GsywcO5 yeh67 版規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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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Gs-LMqL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GsywcO5 yeh67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356588374.A.D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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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3 1/23 suckfoxtz □ [檢舉] #1G_qtwLH yeh67 違反2-11 3-2
┌─────────────────────────────────────┐
│ 文章代碼(AID): #1G_r3mEU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G_qtwLH yeh67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358909680.A.39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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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2 1/26 suckfoxtz □ [檢舉] #1H0rxO5b yeh67 違反本版版規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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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H0zFjAa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H0rxO5b yeh67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359205357.A.2A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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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ocfrank 來自: 118.150.138.24 (05/08 21:08)
推 yeh67:你是不是有幻想症? 我沒指你是賤人 請勿對號入座 05/08 21:09
→ rocfrank:不用多說 原文已有備份 事實如何自有公論 05/08 21:11
推 yeh67:馬英九及吳育昇的狗←這是你在造謠,我沒打過這ㄧ句 05/08 21:13
推 yeh67:要當馬英九的狗奴才 我們都不夠格吧 開玩笑 幹嘛認真? 大哥 05/08 21:27
→ yeh67:無心冒犯 如有不悅之處 我願意在此向您道歉 息怒吧 05/08 21:28
推 setzer:yeh67 違反板規2-13 前科2次 水桶15日 05/09 10:57
→ setzer:yeh67 違反板規3-2 前科2次 水桶30日 05/09 10:58
→ setzer:2-1並非違規行為的條款 故該條檢舉不成立 05/09 10:58
→ setzer:合併本檢舉案水桶 判處yeh67水桶45日 05/09 10:58